摘要: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就在發佈定向增發預案前一週,湖州銀行第二大股東美都能源即清倉式轉讓股權。美都能源公告稱,已與5家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擬出售所持湖州銀行的全部股權(1.14億股,佔湖州銀行總股本的12.5%),每股價格爲3.5元,交易金額合計3.99億元。

經濟導報記者 姜旺

日前,正在接受上市輔導的湖州銀行發佈定增預案。證監會網站披露的湖州銀行定向發行說明書顯示,該行擬定向增發1.01億股,佔本次增發股份完成後公司股份總數的10%,預計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3.78億元,浙江省屬國企物產中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物產中大”)將以現金(人民幣)認購本次定向發行的股份。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就在發佈定向增發預案前一週,湖州銀行第二大股東美都能源即清倉式轉讓股權。美都能源公告稱,已與5家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擬出售所持湖州銀行的全部股權(1.14億股,佔湖州銀行總股本的12.5%),每股價格爲3.5元,交易金額合計3.99億元。本次出售湖州銀行股權將產生轉讓損益約爲負2850萬元,產生所得稅費用約6300萬元。

省屬國企進場

公開資料顯示,湖州銀行註冊設立於1998年,2010年由湖州市商業銀行更名而來,是一家由地方財政、企業和個人參股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

上述定向發行說明書顯示,湖州銀行本次定向增發股份的股份數量爲101,337,267股,佔本次增發股份完成後公司股份總數的10%,發行價格爲人民幣3.73元/股,預計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377,988,005.91元,實際發行數量以監管機構批覆爲準。

湖州銀行在定增方案公告稱,將在取得中國證監會關於本次發行覈准文件的有效期內擇機發行;發行價格不因公司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2018年度分配方案(每股派發股利人民幣0.1元)而再作調整。但在評估基準日至本次發行實施日期間若發生其他的派發/股利、送紅股、轉增股本等除息、除權事項,則本次發行價格應進行相應調整。

對於本次定向發行的必要性,湖州銀行表示,根據審慎測算,預計未來2-3年,僅通過利潤留存,難以滿足公司業務發展產生的資本需要,需儘快通過外源性渠道補充資本,尤其是一級資本。

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湖州銀行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以及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分別爲13.45%、9.52%、9.52%。據測算,該次增發後,湖州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和資本充足率將分別達到10.58%、10.58%和14.51%,比增發之前有明顯提高。

二股東“清倉”

就在此次“補血”計劃中的物產中大進場之前,湖州的二股東選擇了清倉。6月14日晚間,湖州銀行的第二大股東美都能源發佈公告稱,已於當日與5家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擬將其持有的湖州銀行全部股權1.14億股(佔湖州銀行總股本的12.5%)以3.5元/股的價格轉讓給這5家公司,轉讓金額3.99億元。

5家受讓方分別是湖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德清聯創科技新城建設有限公司、湖州東信物流服務有限公司、湖州新宇絲織有限公司、浙江中新毛紡織有限公司,交易標的分別是美都能源持有的湖州銀行股權4550萬股、4550萬股、800萬股、800萬股、700萬股。

美都能源稱,本次出售湖州銀行12.5%的股權將產生轉讓損益約爲負2850萬元,產生所得稅費用約6300萬元。本次交易不會對公司未來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有利於公司回籠資金並利用現有資源拓展公司主營業務規模,提升公司整體盈利能力。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湖州銀行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爲湖州市人民政府。前五大股東爲湖州市城市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長興縣財政局、德清縣財政局和浙江誠信投資有限公司,分別持股19.89%、12.50%、7.09%、7.09%和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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