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燕趙財險高管變動蹊蹺 “三會一層”運作曾遭監管處罰)

中國網財經6月265日訊(記者 程宇楠) 近日,記者從企業信息公開平臺天眼查發現,燕趙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燕趙財險”)高管人員名單發生了變更。

變更信息顯示,時任公司燕趙財險把原總經理的趙傑、原公司董事王樹謙、董強從公司主要人員中移除,而吳曉輝、楚義芳、李建輝成爲新增人員。

據燕趙財險近期披露的公司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新增的吳曉輝任職董事、副董事長、總經理;楚義芳的職務爲獨立董事;李建輝任董事。記者繼而梳理燕趙財險較早時期的償付能力報告,發現在可查詢到的最早的2016年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就顯示吳曉輝、楚義芳、李建輝已在公司任職。而天眼查平臺上顯示退出燕趙財險的三位人員始終並未出現在燕趙財險的償付能力報告中。

對於上述異常情況,中國網財經記者欲採訪燕趙財險,記者通過客服客戶引薦聯繫到了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其推薦被採訪人爲董事會一相關工作人員。在採訪時間將近截止時,該工作人員僅回覆“首先,謝謝您對我們公司的關注。但是,我只是公司的一名普通基層員工,對於您想要了解內容並不知情,而且我也沒有被公司授權做任何有關接受採訪的工作。所以,請您不要採訪我並做任何有關我們公司的報道,否則我公司必會追究您及貴公司的責任,謝謝。”,燕趙財險這樣的管理工作效率並不稀奇。

據悉,燕趙財產財險在今年5月17日曾收到中國銀保監會一則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監管該決定書指出燕趙財險存在多項問題。其中就包括公司章程及“三會一層”運作方面的問題,指出部分履行董事職責的人員未取得監管部門覈准的董事任職資格等問題。。

燕趙財險當時公司章程及“三會一層”運作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1.未按照《保險公司章程指引》要求完成章程修訂。2.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不完整、不規範。3.部分履行董事職責的人員未取得監管部門覈准的董事任職資格。4.董事會成員中沒有法律方面的專業人士。5.董事會會議記錄不完整。6.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人數不符合監管規定。7.董事會薪酬委員會人數不符合監管規定。8.部分董事會決議未按規定期限向監管部門報送。9.董事會專業委員會部分會議記錄等檔案材料不完整。10.董事會任期屆滿,公司未按照監管規定完成董事會換屆。11.股東大會、董事會及經營管理層授權管理不規範。12.監事會會議召開時間間隔不符合監管規定。13.職工代表監事比例不符合監管規定。14.部分履行監事職責的人員未取得監管部門覈准的監事任職資格。15.監事會任期屆滿,公司未按監管規定完成監事會換屆。16.部分履行高管職責的人員未取得監管部門覈准的高管任職資格。17.部分關鍵崗位空缺一年以上。

那麼天眼查信息平臺更新的信息及燕趙財險披露的高管人員間的出入,是否與此有關?記者就此事聯繫到燕趙財險方。但很遺憾,截止發稿,對方並未給予回覆。

中國網財經記者從知情人處獲悉,中國銀保監會5月17日發佈的監管決定書與此次天眼查平臺上的人員變更並不是同一件事。監管決定書提到燕趙財險“三會一層”運作方面的問題是指,公司現披露任職的某些高管並沒有正式在中國銀保監會完成考覈得到批准,應屬於擬任狀態,實際上並不行使相應職權,但至於爲何披露公告中並未相應標出“擬任”狀態,他表示並不清楚,僅是推測,燕趙財險在成立初期“不拘小節”,並未重視中國銀保監會關於高管任職等方面的政策規定,導致在這方面工作不到位的情況。另外他透露,天眼查平臺上此次顯示的人員變更屬實,但就退出高管隊伍的三位人員爲何從未在相關報告中披露的具體原因,他表示也不是很清楚。

據公開信息顯示,燕趙財險於2015年2月3日在河北省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註冊資本爲20.25億元,是註冊地在河北省唐山市的第一家全國性法人保險公司。組建燕趙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是河北省委省政府做出的重大決策,也是中國保監會與河北省2012年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重點實施項目。

截至2018年底,燕趙財險資產總計24.59億元,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爲480.80%。開業至今,燕趙財險4年累計虧損8.36億元,但整體來看,除去成立首年虧損5972.38萬元,往後幾年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其中,2016年虧損額爲3.29億元;2017年虧損額爲2.64億元;2018年虧損額爲1.8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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