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嚴國光失信、限制高消費執行令(C級),請看到的羣衆積極向法院舉報他的財產線索和下落!

嚴國光

發佈嚴國光失信、限制高消費執行令(C級),請看到的羣衆積極向法院舉報他的財產線索和下落!

被執行人基本信息:

嚴國光,男,41歲,公民身份號碼44060219771120****

1.住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唐園路6號202房

2.立案時間:2017年1月22日

3.執行案號:(2017)粵0605執1222號

4.執行依據:(2016)粵0605民初1548號民事判決書

5.案情簡介: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訴嚴國光信用卡糾紛一案,雙方接受《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個人卡)領用合約》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借記卡章程的約束,約定了年費、透支利息、分期手續費以及滯納金等。嚴國光一直使用申領的信用卡進行消費,多次透支後未在約定的時間內還款,截至2016年6月18日,嚴國光尚欠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信用卡款項人民幣賬戶本金43780.7元,計至2016年6月17日的利息7566.3元、滯納金2039.62元。

6.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被執行人嚴國光應於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支付欠款本金43780.7元,計至2016年6月17日的利息7566.3元、滯納金2039.62元及以本金43780.7元從2016年6月1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日萬分之五計付的利息予申請執行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案件受理費992.54元,由被執行人負擔並應於給付上述款項時一併逕付予申請執行人,本院不另收退。

7.履行情況:截至本信息在《今日頭條》發佈之日仍未履行。

8.違法狀態披露:按照人民法院關於司法公開的相關規定,現對涉案被執行人不主動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違法行爲進行披露,經查實確爲不主動申報財產、有財產履行能力而逃避執行、抗拒執行的,將採取司法懲戒措施追究法律責任。司法懲戒措施包括但不限於:限制高消費、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司法拘留和追究刑事責任等。

9.執行風險警示:南海法院敬告社會各界,涉案被執行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已被強制執行中,與其交往特別是發生經濟往來時應特別關注債務償還能力。此外,部分執行案件,因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窮盡各項執行措施仍然存在執行無果的,屬於執行不能,我們呼籲被執行人講究誠信,積極履行債務,也希望申請執行人能夠理解客觀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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