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在萬州城區道路上運輸建築渣土、砂石、煤炭和垃圾等易撒漏物質的,必須使用密閉式汽車裝載喲!否則,將面臨重罰。

五部門聯合下文要求密閉裝載

近日、萬州區城管局、建委、交委、公安局、環保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對城區易撒漏物質實行密閉運輸的通告》、《關於規範建築垃圾密閉運輸工作的通知》。五部門要求,爲進一步控制城市道路揚塵污染,提高城區空氣環境質量,自2018年12月1日起,在萬州城市建成區和萬州經開區範圍內的城市道路上運輸建築渣土、砂石、煤炭和垃圾等易撒漏物質(以下簡稱易撒漏物質),必須使用密閉式汽車裝載。運輸易撒漏物質必須裝載規範,保持密閉式運輸裝置完好和車容整潔,不得沿途飛揚、撒漏和帶泥上路。

禁止施工單位使用未密閉的車輛運輸易撒漏物質。

記者瞭解到,此前,萬州運輸渣土、砂石、煤炭和垃圾等易撒漏物質的車輛大多爲卡車,密閉設施比較簡單,很多車輛僅僅採用帆布遮蓋,有的運輸企業、運輸車輛爲圖省事,還抱着僥倖心理不予遮蓋,導致沿途撒漏塵土飛揚。

此次,按照五部門聯合發文要求,原有不能滿足全密閉運輸要求的車輛,必須在2018年11月30日前,到具有改裝資質的廠家按軟質全密閉運輸要求改造,經區城管局審查合格並辦理《建築垃圾運輸許可證》後,方可承運建築垃圾。

承運建築垃圾的車輛須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安全防護裝置,統一外觀標識、專用頂燈等設施。

不密閉 處罰重

運輸車輛不密閉運輸,將面臨嚴厲的處罰。

按照規定,採用非密閉式車輛上路運輸易撒漏物質的,由城管部門依據《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每車次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暫扣運輸工具,並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貨運經營者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車輛在運輸易撒漏物質過程中,未按要求保持密閉運輸裝置完好,造成沿途飛揚、泄露、撒落污染道路的,由城管部門依據《重慶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責令及時清除,每車次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運輸的易撒漏物質爲建築渣土的,由城管部門依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並對處置建築渣土的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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