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金融工具看作高速行駛的汽車,那麼金融工程基礎設施就是高速公路,金融立法則相當於交通法規。對於我國期貨市場而言,基礎設施已具規模,期貨品種創新有序推進,風險管理工具日益豐富,“高速路上的車”越來越多。而且,隨着金融對外開放的深入,“駕駛員”開始呈現全球化趨勢。如何讓高速行駛的“汽車”依法依規各行其道,就顯得尤爲重要。因此,呼喚期貨法儘早出臺的聲音越來越大。

9月15日,在中國期貨業協會第五次會員大會上,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表示,證監會正集中精力把期貨法的立法工作穩步向前推進。

市場“提擋換速”

我國期貨市場正處於從量變到質變發展的提擋換速時期。

我國商品期貨市場已連續多年是全球最大商品期貨市場,國內4家期貨交易所均進入世界十大期貨交易所行列。隨着商品期權、原油期貨上市以及鐵礦石期貨國際化,市場進入多元開放的新時代。期市對外開放呈現品種、機構、投資者三箭齊發的良好態勢。我國已上市期貨和期權品種共58個,特定品種對外開放的路徑基本形成,深度、廣度逐步擴展。原油期貨上市以來,市場規模已躍居世界第三。期貨服務業擴大開放政策正式落地,“引進來”“走出去”同步推進。配合市場開放,期貨交易所積極深化境外佈局。

截至2017年底,我國共有149家期貨公司,下設65家風險管理子公司、11家資產管理子公司,1677個遍佈全國各地的營業部,通過經紀業務、資管業務、風險管理業務、投資諮詢業務等,搭建起多層次的服務實體經濟的網絡,有力推動了期貨市場價格發現、風險管理功能的發揮。

可以說,我國期貨行業發展方向更加明確,就是堅持市場化、法制化、國際化的發展道路,服務實體經濟、服務國家戰略。

法制建設滯後於市場

整體來看,我國期貨市場法制建設滯後於市場發展。從細分市場看,證券法、基金法、保險法和信託法均已出臺並實施,唯有期貨法至今仍未推出。隨着期貨創新業務以及國際化業務的深入推進,期貨市場立法已迫在眉睫。

在期貨市場發展初期,法規制度建設幾近空白。期貨市場監管從“多頭分散”到“集中統一”演進。市場早期由相關行業部委和地方政府分頭監管。

1998年國務院明確證監會對期貨市場進行垂直管理和集中統一監管。2000年12月份,中國期貨業協會成立。期貨業形成了證監會行政監管、交易所一線監管和協會自律監管相結合的監管制度。

2006年成立的期貨市場監控中心實現了期貨市場數據大集中,從而確立了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期貨交易所、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和中國期貨業協會“五位一體”的期貨監管工作機制。

此外,目前我國期貨市場已經形成了以國務院發佈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等相關行政法規爲核心,證監會發布的《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爲主體,期貨交易所、中國期貨業協會制定的自律管理規則等爲重要組成部分的制度規範體系。但是,市場層級最高的法律文件僅有行政法規,缺乏上位法對市場發展進行引導和規範。

業內專家表示,我國期貨法立法歷經20年,早在2013年,期貨法已被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目前,全國人大財經委已審議通過了期貨法(草案)。就在今年9月7日,期貨法已被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第二類項目。

對外開放需法治護航

大而不強,是我國期貨業的難言之隱。從國際期貨史看,英國、美國在其工業化過程中利用大宗商品的進出口機遇,形成了在全球農產品、能源、有色金屬等商品的全球定價影響力和相應的定價中心,而日本並沒有把握住這個機會。如今,我國同樣面臨這樣一個大宗商品進出口的機遇,但由於開放度不夠,我國期貨品種雖然在交易量上遙遙領先,但並未形成定價的影響力。

期貨市場主要包括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當今世界,幾乎每一個大宗商品都面對全球統一的市場,沒有國界。這客觀上要求有影響力的商品期貨市場必須實行全球化交易,投資者來自全球,否則決定出來的期貨價格就不能準確反映大宗商品的實際供求關係。因此,期市話語權要走出國門,則需要全球的企業、金融機構和投資者參與才能實現。這也是我國期市大力推進對外開放的重要背景。

方星海表示,金融市場是規則先行的市場,國際投資者對高標準規則的需求十分強烈。證監會充分認識到完善法律制度體系對期貨市場對外開放工作的重要意義,將大力推動期貨法立法進程。

證監會原副主席姜洋表示,“通過調研發現,由於期貨法尚未正式出臺,境外投資者最擔心的問題就是在我國境內參與期貨市場合規經營通過不了,最後產生諸多民事糾紛問題難以解決”。姜洋認爲,期貨法涉及整個期貨市場的對外開放。

大商所黨委書記、理事長李正強表示,國際化使市場面臨新的法律問題,需要通過制定或完善有關法律制度來改進。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葉林認爲,歷史上形成的階段性辦法,不再適宜擴張到其他衍生品,否則期貨市場國際化會受到阻礙。我國期貨市場存在很多本土化的規則,不足以支撐我國期貨市場的國際化。出臺能覆蓋場內及場外衍生品領域、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適應的期貨法時不我待。

專家們表示,期貨法的出臺,將爲我國建立國際化的大宗商品定價中心提供法律保障,爲境內外金融機構及投資者參與期貨交易提供法律支持。在對外開放過程中,還會極大地增強國內市場對國際投資者的吸引力和信心。可以說,期貨法的出臺,決定着期貨市場的功能發揮程度和對外開放深度。(記者 祝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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