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也沒剩幾個月了,很多人想着趕上2018的末班車儘早買房後,買房之時,很多人由於忙着挑選地段、挑選戶型等方面已經焦頭爛額,終於選定房子後,感覺舒了一口氣,可以開始籤合同交首付了,不過,在買房之時一定要注意首付問題,雖然好不容易挑到一套自己滿意的房子,但是也別急着交首付,尤其這兩種情況別急着交首付,交了也是白交。

1、開發商並不具備預售許可證。按照規定,想要預售商品房,開發商必須進行預售許可登記,獲取預售許可證,否則開發商並不具備預售資格,私自預售商品房屬於非法銷售,這種情況下不允許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即使簽訂了合同,也是無效合同,交了首付,即使出了問題,購房者也不好維權。因此,購房者不但要查看開發商的於是預售許可證,同時還應對開發商“合同正在備案”之類的託詞保持警惕,不可輕易被開發商哄騙。

2、開發商故意不籤合同。合同纔是你買房的依據,也是購房者日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如果不籤購房合同就要求交首付的話,購房者應果斷拒絕,一方面是自己失去了合同保障,另一方面是開發商很可能存在問題,要麼是開發商不具備預售許可證,要麼是開發商其實已經將該房子抵押出去,要麼是房屋價格存在貓膩,總之最受傷害得還是普通購房者。

因此,交首付時請注意,這兩種情況就別交了,交了也是白白便宜開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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