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晚,興平市民楊先生與其他5人乘電梯準備從1樓去4樓的KTV,其間一人攜帶的氫氣球發生爆炸產生明火,將電梯內的6個人全部燒傷。

電梯內6人全燒傷 送往醫院

“我弟弟當時應朋友邀請去這家KTV,從1樓與其他5名也要去KTV的乘客一起進入電梯,結果上到3樓時,氫氣球就爆炸了,弟弟受傷較重。”2月19日,傷者楊先生的哥哥楊備戰介紹。

2月19日,楊先生告訴記者,14日晚12時許,他接朋友電話,邀請其前往市區一家叫做金城7號的KTV 唱歌。“KTV在4樓,當時電梯裏面一共有6個人,其中1人還認識我。”楊先生介紹,電梯裏面空間狹窄,其中1人拿了一把氫氣球,電梯行至3樓時,突然“砰”地爆炸了,緊接着就是一團明火,“明火持續時間只有幾秒鐘,我感覺臉上一陣灼熱,混亂中電梯便到了4樓。”隨後,KTV工作人員見衆人都有不同程度燒傷,趕緊撥打急救電話,6人被送往就近的興平市人民醫院。

據楊先生介紹,由於電梯內空間狹窄,氫氣球緊挨着衆人,當時隱約聽到有按打火機的聲音,懷疑是有人不慎將菸頭碰到氫氣球進而發生爆炸。經診斷,6人中2名女性下巴、手臂有燒傷,傷勢較輕,其餘4名男子傷勢較重,主要燒傷部位在面部和手臂上。楊備戰介紹,事發後,爲給弟弟治病,家裏已花費4萬多元醫藥費,做完手術後,醫院說還要進一步治療。

目前,興平市公安局東城派出所已調取事發監控,正對爆炸原因做進一步調查。

氫氣已禁止填充氣球

近年來,因氫氣球爆炸致死致傷的悲劇時常見諸報端。據瞭解,氫氣屬於活性氣體,由於氫氣的燃點很低,具有易燃易爆性。理論上,氫氣球遭遇明火甚至摩擦靜電均有可能發生爆炸。

早在2006年,國家相關部門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施放氣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要求以惰性氣體取代氫氣等易燃易爆氣體作爲氣球的填充物,同時嚴禁手持氫氣球的施放活動。並明確規定在公共場所禁止灌充、施放氫氣球及其升空物,嚴禁在各種場合灌充手持氫氣球。

由於氦氣是惰性氣體,不易發生爆炸,相對安全,目前正規渠道的灌裝氣球多填充的是氦氣。但由於氫氣成本低,不少不良商販依然使用氫氣填充氣球售賣,提醒市民儘量不要購買,以免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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