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砥礪前行★

青年興則國家興,青年強則國家強。青年一代____、____、____,國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

A.有品德 B.有理想

C.有本領 D.有擔當

答案:BCD

9月2日,浙江金華一位80後的小夥滕先生騎電動車經過一路口時,身後一位同樣騎電動車的老人曹某突然摔倒,於是小夥立即停下車將老人扶起,然而,老人反報警稱自己是被小夥撞倒的……

事發當時,路段監控因爲修路暫時無法提供監控視頻,小夥無法證明清白被迫背上了“撞傷老人”的責任。

9月6號,當地警方終於在附近一家鋼材店的監控視頻,證明了滕先生的清白。

金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宣傳科呂副科長表示,根據監控視頻顯示,小滕在前,曹先生在後,摔倒時兩車沒有碰撞,因此認定此交通事故爲單方交通事故,曹先生負全責,與小滕無關。

滕先生髮帖

而遭遇此事的滕先生被證明清白之後在當地的論壇上發帖《感謝婺城交警,還我清白》描述了事情的經過。

滕先生在帖子中還指出事發時,有一位路過的路人一直說自己看見他撞人了。本來被扶起的曹某已經對滕先生表示了感謝,但是在聽到路人的話之後馬上反過來一口咬定是滕先生撞了他。而這名路人在看到警察來了之後馬上跑了。

帖子原文內容如下:

9月2號下午,扶起一個摔車老人,對方報警稱是我撞了他,導致摔倒。

兩日後到交警隊寫材料,對方妻子開口就罵我是沒良心的,兩天了一句話都沒關心過,他老公躺在醫院裏很痛,事故領過材料都是口訴別人寫的。等等非常氣人的話。在得知路段監控因爲修路暫時無法提供監控視頻後,氣焰更加囂張。隨後交警隊表示雙方先回去,等通知。

今天9月6號,王警官已經找到了,附近一家鋼材店的監控視頻,終於還我清白。對方連道歉都沒有一句,隨後我便要求補償我近幾天來回警隊的打車費,已經處理事故拖車費,誤工等等。傷者妻子終於開口了:你好人做到底,去醫院看看我老公吧。氣的我直接表示要起訴她們,傷者妻子一副無所謂的樣子說:那你起訴好了。說我要是相當雷鋒,她會去叫記者,叫電視臺,叫報社。

......

還有另外一個人,也很可惡,在我扶起傷者電瓶車後,一直說自己看見我撞人了,現場我要他別走,他看到警察來了馬上跑了。好想起訴,問了律師大哥,費用4000,心裏一口氣憋着,真的難受。曬一下這次扶人的成本,還有那個指着我說我撞人的嘴臉。 你欠我一個道歉。

9月9日,滕先生再次發帖《越覺得幸運,越感到生氣》,稱自己要去起訴訛人的曹某。

⊙帖子原文內容如下:

再次感謝王林警官,解放西路鋼材店面。

明天,我要去起訴曹某,他還躺在牀上,我也確實有點殘忍。百度裏查到一件2011年的事件,主人公吳俊東,情況與我非常相似,也是沒有碰撞痕跡,最後是判7成責任。如果沒有鋼材店面的監控視頻,再加上那個路人的指證,那我應該是全責了,那麼我的家人跟我一起受苦,我還要背上不誠信一輩子,然後失業,移動公司一定會開除失信的人,因爲在交警隊的事故材料我寫的是我扶人,按了手印的。

那麼我的扶人成本會高到哪種程度,無法一下子估計。因心中鬱悶發帖,得到了那麼多網友的支持,還驚動了電視臺。現在我要代表一類人,去向另一類人討一個公道,像很多網友講的一樣,目前訛人的成本太低了。

傷者兒子,看到帖子後,與9月7日晚,主動聯繫我,沒有首先表明身份,而是先問了,過路老頭找的到,我接下來要幹嘛,在確定我要起訴後,我問他是不是傷者兒子。才表明身份,接下來所說的想找我談談,想阻止電視新聞播出,爲你爸爸媽媽道歉,真的是一個孝子。時間上遲了點,在真相被查明後,在我本人和我的家人擔心焦慮後。

爲何起訴?

事後,滕先生表示,自己已準備好起訴材料,擇日遞交法院,要求對方公開道歉,並索賠1元精神損失,而之所以要起訴對方,源於事故調查期間傷者家屬對自己的態度。

對此,曹先生的兒子小曹表示,真相大白後,自己聯繫過滕先生,對其道歉,並感謝他扶了父親。同時,他表示願意以任何形式的道歉,並賠償滕先生的損失。

小曹稱,家人從來沒想過要訛詐滕先生。“我爸媽都是老實人,因爲這件事已經很累了。這只是一次交通糾紛,但大家都認爲我們是在訛詐滕先生,我們從來沒有向他索要賠償。”

據小曹介紹,父親今年47歲,是工廠的一名普通職工,這次事故導致他肋骨骨折、肺部破損,事後做了開胸手術,插了導管排出胸腔的氣,現在還在住院,需靜養一個月。

“我爸摔得很嚴重,碰到這種事情我們也很糟心。現在滕先生拒絕我們提出的道歉和賠償,就是要告我們。我爸還在醫院躺着,我怕他身體喫不消,而且雙方都有工作,起訴費時費力,當然我也理解他起訴是爲了伸張正義。

雙方短信聊天截圖

專家觀點

圍繞這件事,國家行政學院法學副教授張效羽解答了網友比較關心的問題:

滕先生想起訴這個傷者,傷者會受到懲罰嗎?

張教授:根據目前的法律,小夥起訴大叔,主要走民事訴訟,如果證明小夥是被誣陷的,這個大叔就要承擔兩方面責任,

第一,要賠償。你誣陷別人,導致別人爲接受調查的交通費、誤工費等,包括最後的律師費。

第二,法官判決你要賠禮道歉,當面的以及在媒體上刊登道歉證明。

如果小夥起訴成功,會有什麼樣的標杆意義?

張教授:示範意義非常重大,長期以來誣陷的人沒成本,成功了對方賠錢息事寧人,如果不成功呢,也不損失什麼,這個模式導致誣告陷害的人越來越多。這個案子如果起訴成功,示範意義在於,誣告陷害的人要承擔相關的成本,該賠償賠償,該道歉道歉,可能還要賠償精神損失,對全國來講,能讓誣告陷害事件大幅減少,這樣大家纔敢於樂於助人。

全社會對訛詐者、失信者保有零容忍的態度,樹立鮮明的價值導向。好人法不僅保護好人,同時只有毫無姑息地依法治惡,才能最大程度的呵護民衆的善意。讓那些充滿惡意的“扶不起、碰不得”,真正變爲讓人敬畏的“騙不起、訛不得”。

“南京彭宇案”已經過去了11年,而老人摔倒要不要扶仍然是一個難度指數頗高的技術性問題。拍視頻、找監控、尋求證人,這些技術指南已經深入人心。可是面對即便是鐵證如山的訛詐,好人面對“硬氣”的訛詐者還是委屈往肚子裏咽?

最近碰瓷界就出現這樣一個經典案例。據北京時間視頻報道,9月2日,浙江金華一80後小夥騎電動車經過一路口時,扶起一位騎電動車摔倒的老人,沒想到對方反報警稱是被他撞倒。事發後,交警通過足足工作4天走訪,終於調取事發路段店家監控,清楚地還原了真相,證實小夥未撞到老人。

事情到這裏並未結束,鐵證如山,訛人一家仍然無賴嘴臉,道歉沒有一句,誤工費也不肯賠一毛,氣得小夥決定要起訴解決。訛詐者還無所謂地說“那你起訴好了”。然而採訪到辦案警官,居然認爲“道歉就行,起訴就有點過了……”

對“起訴是不是有點過了”這個說法,網友們基本壓倒性地一致,支持小夥子起訴。小夥子樂於助人,以德報怨是道德層面的選擇,但法律和執法者卻絕不能和稀泥、姑息遷就。老人摔倒該不該扶,“好人法”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做好事者“不敢扶”的擔憂。可爲何“扶人被訛”事件仍在層出不窮,屢屢上演。其背後不僅只是在道德問題,更是涉及法律問題。

訛人者何以如此囂張,因爲他們不怕事情鬧大,鬧成功了可以訛到一筆醫藥費,鬧不成無非就是個面子問題,最後結果是大不了受一通教育。而對於有意訛詐他人的人,顏面還是最大的懲戒嗎?違法成本如此低廉,怎能起到懲戒作用?

對於訛詐者,不是沒有法律制裁依據,也不是沒有依法懲治的前例。2013年,重慶市達州區三個小孩扶起一74歲老人,做好事反而被訛。一開始,在當地司法所主持下達成了三小孩家各付2500元給老人的協議,後來孩子家長不服以敲詐勒索爲由向當地派出所報案。當地警方調查後認定老太訛詐,對其作出治安拘留7日的處罰(因年齡大不執行),老太兒子龔某行拘10天,並處罰款500元。這個號稱“老太摔倒訛人被罰第一案”的事件,在全社會引起了極大反響,對弘揚正氣起到了一定作用,值得其他地方借鑑。

訛詐者已經突破道德底線,公然挑戰公序良俗。如果是大事化小、看在年長就開恩,這種執法思維,小了說有和稀泥之嫌,大了說有違法治的精神。執法者的處理方式對社會風氣有着直接的導向作用,要儘可能地避免傷害社會善意、助長訛詐之風的效果出現。

“扶人被訛”故事反覆上演,透支了社會的善良和誠信,損害了法律法規的尊嚴。對於事實確鑿的訛人事件,嚴辦沒商量。如果違法的成本高於訛詐的成本,壞人也就不敢坐地起價。在道德規範無法有效約束惡行的時候,法律就是最低的約束底線。如果不是忍無可忍了,一般人也不會耗時又耗財地訴至法院。之前,也有專家建議,在事實清楚的情況下,將惡意訛詐者的相關行爲記入失信記錄。全社會對訛詐者、失信者保有零容忍的態度,樹立鮮明的價值導向。好人法不僅保護好人,同時只有毫無姑息地依法治惡,才能最大程度的呵護民衆的善意。讓那些充滿惡意的“扶不起、碰不得”,真正變爲讓人敬畏的“騙不起、訛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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