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16上海公務員招考今起報名,嘉定區的崗位全在這裏!

2016年度上海市公務員招聘考試今早0點起開始網上報名,12月3日筆試,共計1765個崗位,共3931人,其中嘉定區推出58個崗位,招錄77人。快來看看有沒有適合你的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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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79年11月2日至1997年11月2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0週歲以下(1974年11月2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的公安系統特警職位和優秀村(居)幹部定向招考職位可放寬至大專學歷);

(八)具備中央和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錄職位明確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垂直管理系統基層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爲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爲2015年11月。

報考公安司法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須參加並通過公安部、司法部規定的體能測試。

報考鄉鎮公務員職位的,須具有本市戶籍,或者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內),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以上的人員。

根據公務員法及其有關規定,服務年限滿2年(含試用期)但尚在5年服務期內的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經所在機關(單位)批准同意。對採取定向招考方式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得報考。

外省市社會人員報考本市公務員,須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內),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以上。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爲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與所報考單位中工作人員有親屬關係的,需向招錄單位進行報備,構成迴避關係的招錄職位不得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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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報名辦法

各招錄單位具體的招考人數、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上海市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招考簡章》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www.shacs.gov.cn)、上海"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面向社會發布。

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備註的內容等信息需要諮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單位聯繫。招錄單位的諮詢電話詳見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海市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單位諮詢電話一覽表》。

爲方便報考人員,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就報考政策、網上報名操作和考務安排等事宜編制了《上海市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問答》,報考人員可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查閱。

本次考試報名採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爲2015年11月2日0:00至11月9日12:00,報名網站爲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報名網站爲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

報考人員根據"招考對象"的要求,選擇考試的類別,同時可根據自身情況及擬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選擇一門專業考試科目,但不涉及具體招錄單位和職位(定向報考職位除外)

定向招考優秀村(居)幹部、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職位,以及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實行定向報名,先報職位後考試,考試報名即職位報名。

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按照公佈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如實填寫《上海市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報名信息表》,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

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僞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完成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後可進行網上繳費(報考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無需繳費)。網上繳費的時間是2015年11月2日0:00至11月9日18:00,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於2015年12月8日9:00至12月11日18:00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下載並打印准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本市報考人員憑鄉鎮街道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社會救助通知書"(複印件),外省市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複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在網上完成報名、正確上傳照片,並選擇申請"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後,憑本人註冊編號,於2015年11月9日14:00-16:00到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徐彙區漕寶路120號內40號樓受理大廳,近桂林路)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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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方法和內容

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麪試。筆試時間爲2015年12月13日,具體安排爲:

上午 9:00-11:30 申論

下午 13:00-15: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5:45-16:45 專業科目(除農村建設管理外)

17:30-18:30 農村建設管理

筆試內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科目考試。考試範圍以《上海市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爲準。《考試大綱》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佈。

公共科目考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分A類和B類兩類試卷,其中,報考條件規定招考對象爲"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的職位考A類試卷,報考條件規定招考對象爲"不限"的職位考B類試卷。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僅參加公共科目考試。

專業科目考試分爲政法、綜合管理、經濟管理、財務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設管理、農村建設管理七大類。

其中,優秀村幹部、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僅限報農村建設管理;同時,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還可以根據各自的條件選報一門其他專業考試科目,報考2016年面上公務員招錄A類職位。優秀居委會幹部的專業考試科目限選報綜合管理。報考公安司法系統基層人民警察政法職位,限選B類、政法。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准考證和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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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考試的總成績,以每類專業招錄職位人數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類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並於2016年1月13日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統一公佈筆試合格分數線和筆試合格人員的筆試成績。

公安司法系統基層人民警察政法職位,定向招錄優秀村(居)幹部、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職位,公安系統特警,以及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按照其招錄職位特點,分別單獨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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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報名

筆試成績合格者,於2016年2月15日9:00至2月19日18:00參加本市統一組織的第一輪網上職位報名,並接受招錄單位的資格審查。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資格審覈通過的人員中,根據招錄單位具體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錄職位人數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計劃錄用人數與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數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招錄職位,將對達到本類別專業考試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組織公開調劑補充面試人選。

調劑職位報名時間爲2016年2月22日9:00至2月24日18:00,並接受各招錄單位資格審查。

公開調劑工作結束後,招考職位面試人數仍達不到1:3比例時,將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專業相近、學歷相符等原則,進行統一調劑。

調劑工作全部結束後,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于2016年3月7日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統一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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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招錄單位確定。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於2016年3月14日後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同時,考生必須對是否參加面試進行再次確認。考生在網上進行面試確認後,招錄單位將不再另行通知。

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准考證、學生證(工作證)的原件、報考人員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錄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對經市委組織部、市教育衛生工作黨委、共青團市委選拔的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中服務期滿且考覈合格的志願者、在高校專職輔導員崗位工作滿四年且考覈優秀的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面試時間爲3月19日至3月23日(公安、法院和檢察院系統因招錄人數較多,面試時間延長至3月25日)。

面試工作結束的2個工作日後,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公佈面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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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後,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爲:筆試總成績佔40%,面試成績佔60%(筆試總成績和麪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

個別職位擬錄用人數與面試實際人數低於1:3比例的,招錄單位可根據情況適當減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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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單位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並將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准考證號、學歷、所在工作單位(應屆生填畢業院校)。同時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爲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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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用方式

經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示無異議的,及時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爲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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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第二輪職位招錄

首輪招錄工作結束後,根據招錄單位職位的空缺情況和實際需求,於2016年5月在公務員招錄筆試合格考生中組織第二輪職位招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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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招考諮詢詳見《上海市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考務、網上報名技術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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