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临近,为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东至县纪委监委下发通知,重申有关纪律要求。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严抓实。要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向党员干部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带头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不断巩固和深化全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

《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九个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安排;严禁用公款赠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购物卡;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严禁其他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问题。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针对节日特点,持续发力加压,以钉钉子的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特别是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一律深挖细究,绝不姑息迁就。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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