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陵义安区纪委监委出台《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以“八有”标准为载体,持续推进派驻机构“四化”建设,为派驻机构发挥“探头”作用提供坚实基础。

配置标准化。明确要求驻在部门为派驻机构配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用电脑(含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保密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明确派驻机构的日常办公、执纪执法审查调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在驻在部门单列。明确要求在派驻机构办公场所悬挂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牌子。实现机构有牌子、办公有场所、经费有保障。

职责清单化。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4方面工作职责和8方面的监管权限,明确派驻机构与区纪委、驻在部门、区直机关工委的关系,为科学有效履职提供依据。同时,要求派驻机构结合驻在部门及综合监督单位的工作性质和职能任务,制定具体的职责清单。

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制度,明确受理、登记、送阅、审批、办理、反馈等工作程序;建立执纪监督、纪律审查、调查处置工作制度,明确初核、立案、调查取证、移送审理、处分执行、申诉复查等阶段和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约谈工作制度,明确约谈范围、约谈内容、程序步骤、结果运用等,确保约谈的质量和效果;建立健全“三重一大”等工作监督制度,督促权力规范运行;建立派驻监督全程纪实制度,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分类细化,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及时登记工作事项、检查情况及结果,做到可查可追溯。

流程规范化。明确办事工作流程,建立派驻机构请示报告、学习调研、工作例会、办文办会、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纪律等内部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各项工作运行。(铜陵市纪委监委)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