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临近,明光市纪委监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努力营造快乐祥和、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

严明纪律要求。市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格遵守“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各种节礼和收(送)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和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参与各种“带彩”赌博娱乐活动、组织和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及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强化责任担当。全市各级党组织坚持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不懈抓好落实。强化廉政教育,做到早提醒、早预防,防微杜渐,切实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执行力。节日期间,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过问、部署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以及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切实把纠正“四风”工作摆上位、抓到位。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既要模范遵守“八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又要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严肃执纪问责。“两节”期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紧盯“四风”新动向,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及时搜集和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足抓早抓小,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的要求和实的措施确保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倒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同时,该市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起,处理2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公开通报曝光5次,26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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