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堅決遏制投機炒房行爲,防止局部區域房價過快上漲,瀋陽市現對瀋河區、和平區、渾南區(三環內)3個區(以下簡稱“限購區”)實行限購政策。

劃重點

日前,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相關通知。

瀋陽市戶籍居民家庭(含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瀋陽市行政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的商品住房。

非瀋陽市戶籍居民家庭在瀋陽市行政區域內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的商品住房。非瀋陽市戶籍居民家庭在瀋陽市行政區域內沒有住房的,可在限購區域購買1套商品住房,購房時需提供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通過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 明不予認定。

因回遷安置、司法判決等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不在限購範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等證明材料由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覈查認定。商品住房限購認定時間以購房合同網籤備案時間爲準。

解讀

限售範圍擴大至全市行政區

通知還將購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限售範圍由“三環區域及渾南區全域(不含沈撫新區)內”擴展至“全市行政區域(不含遼中區、新民市、康平縣、法庫縣)內”,限售政策按照“59號文件”執行。

擴大商品住房價格監控指導範圍,對“59號文件”確定的價格監控指導以外區域(不含遼中區、新民市、康平縣、法庫縣)的所有在售商品住房項目,也要實行價格監控指導。對外擴區域內所有2017年8月7 日前下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未售房源,一律暫停合同網籤備案並重新申報商品住房預售價格。

未售房源重新申報均價不得超過2018年3月的備案均價。在3月未發生備案行爲的,其未售房源申報均價不得超過3月前最近成交月份的備案均價。

同時要求,進一步加大新增土地供應,供應規模不低於2017年水平,在堅持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拍掛出讓的前提下,靈活採取“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限地價、競配建”“限地價、競自持”和 “限地價、競租賃住房”等競價方式。

各區、縣(市)政府要加大存量土地攻堅力度,挖潛存量土地資源,保證土地供應後備資源。積極盤活閒置土地,對施工進展緩慢、停級建等開發不充分的項目,督促其加大投資力度、加快建設進程,確保儘早入市銷售。

提取公積金後準貸時限調整

在公積金貸款方面,瀋陽市調整提取公積金後準貸時限。將貸款申請條件中“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6個月內無現金提取公積金(不含委託還貸)記錄”調整爲“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12個月內無現金提取公積(不含委託還貨)記錄”。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實行資金流動性係數調節。資金流動性係數與公積金資僉使用率掛鉤,資金使用率大於等於95%時,流動性調節係數爲0.8;資金使用率大於等於90%且小於95%時,流動性調節係數爲0.9;資僉使用率小於90%時,流動性調節係數爲1。資金使用率和流動性調節係數由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定期向社會公佈。

同時,瀋陽市將加大對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爲的查處力度。市規劃國土局負責對開發企業“批而未建”行爲依法查處;市房產局負責對開發企業“未許先售”“許而不售”等違法違規行爲依法查處。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將嚴格依法處罰。

來源:遼瀋晚報微信公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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