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交所:本週對“中弘股份”“樂視網”等高風險股票實行重點監控

9月21日,據深交所消息,本週,深交所共對156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爲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涉及盤中拉抬打壓、虛假申報、反向交易等異常交易情形,對“中弘股份”“樂視網”等高風險股票實行重點監控。共對7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項進行覈查,並上報證監會1起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線索。

深市監管動態

一、上市公司監管動態(2018年9月14日-9月20日)

本所對5宗違規行爲進行紀律處分。

一是遠大產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業績預告修正滯後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上述行爲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及公司董事長兼總裁金波、董事會祕書兼時任財務負責人張勉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二是廈門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業績預告中預計的淨利潤與實際淨利潤存在較大差異,未能及時、準確地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上述行爲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及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傑、財務總監許志強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三是浙江尤夫高新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呂彬未能在股份減持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上述行爲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呂彬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四是新疆浩源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事項。上述行爲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新疆浩源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蘇盛威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周舉東,公司董事兼總經理冷新衛,董事、副總經理兼董祕吐爾洪·艾麥爾及財務總監張歌偉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公司副總經理韓小鋒、索毅,公司獨立董事王京偉、趙志勇,公司監事胡中友、沈學鋒、薛隼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五是福建納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提供擔保未履行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上述行爲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及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陳志江、董事會祕書羅靖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本所共對8宗違規行爲發出監管函,6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規範運作違規,2宗涉及買賣股票及減持違規。

6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規範運作違規中,一是華聞傳媒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因對子公司在2014年至2017年期間涉及收入確認和成本覈算不準確、費用覈算不準確、適用稅率不準確、壞賬準備計提不充分導致於2018年進行追溯調整。二是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會計準則要求提前確認收入和內部控制存在缺陷。三是廣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政府補助款項未及時披露。四是廣東省建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因股權劃轉成爲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控股股東,間接持有公司股份超過30%,未按規定及時向證監會提交豁免要約收購申請。五是德奧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對2017年度業績預告、業績快報作出修正,且業績預告、修正前業績快報公告中披露的淨利潤與經審計的淨利潤存在較大差異。公司財務總監宋子超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六是邦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張慶文和戴芙蓉所持股份被司法凍結未及時通知公司,公司知悉後也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宗涉及買賣股票及減持違規中,一是,一是東莞宏遠工業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東廣東宏遠集團有限公司在持有股份比例累計增加5%時未按規定及時向本所提交書面報告並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在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前也未停止買入公司股票。二是歐浦智網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佛山中基投資有限公司前期質押股票被強制平倉未預先披露減持計劃。

本所發出半年報問詢函38份、重組問詢函7份、關注函3份、其他函件33份。

二、市場交易監管動態(2018年9月17日-9月21日)

本週,本所共對156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爲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涉及盤中拉抬打壓、虛假申報、反向交易等異常交易情形,對“中弘股份”“樂視網”等高風險股票實行重點監控。共對7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項進行覈查,並上報證監會1起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線索。

責編:顧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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