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王林清講述“凱奇萊案”卷宗丟失之謎

原標題:央視專訪王林清:我不敢把非常重要的卷宗拿走 心裏害怕

央視網消息:在網傳王林清自述視頻中,王林清自稱卷宗丟失,無人調查,然而,實際上卻是他監守自盜,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聯合調查組公佈了詳細的細節。

經聯合調查組調查,在“凱奇萊案”當事人趙發琦於2011年上訴到最高法後,王林清擔任該案二審合議庭的承辦人。2016年11月25日傍晚,最高法民一庭庭長程某某要求王林清加班起草“凱奇萊案”二審法律文書,遭到王林清拒絕。

王林清:“程庭長說,既然你不願意加班,就把你撤換掉了,不用你再承辦了,聽到程庭長的這個話,我當時更生氣了,本來就對院裏,和院領導有意見。”

  王林清因兩件事與單位產生積怨

調查顯示,王林清對單位的積怨源於兩件事情,一件是,2014年,王林清因與他人違反規定,私自以最高法某直屬單位名義舉辦培訓班並私分辦班利潤被單位紀律處分。另一件則是,2016年11月,王林清參評“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時,因爲此前在幹部檔案審覈中,被查出多處塗改個人檔案,受到誡勉的組織處理,從而沒有被推薦。

同時,王林清認爲在案件收尾期將其調整出合議庭,對此十分不滿,於是產生竊取案卷材料、給單位制造麻煩的想法。

王林清:“實際上我拿回去的目的,也是爲了阻止別人來辦這個案件,因爲這個案子從2011年立案到2016年年底,已經經歷了五年,在此期間,我爲這個案件的審理做了大量的工作,所以我不願意再讓別人去辦,並且這個案子重大敏感,標的額也很大,辦了這個案子,還多多少少也有一定的成就感,所以從內心上我是不願意讓別人辦的,所以我拿卷的目的,一個是爲了泄憤,一時衝動,另外一個就是爲了阻止別人去辦這個案件。”

王林清將正卷和部分副卷帶回家

據調查,2016年11月25日晚上23時許,王林清來到辦公室,將該案臨時裝訂的副卷拆散,把全部正卷和拆散的部分副卷材料帶回家中。王林清向調查組講述,其拿走案卷材料時進行了挑選,將單位不能複製或者沒有備份的都留在了辦公室文件櫃中。

王林清:“因爲正卷的材料,我們可以通過複印一審卷宗,而且正卷的很多材料本身就多份,可以重新再補出一個正卷也很容易,那麼我之所以把副卷中,那些非常重要的留下來,就是因爲我還不敢把那些非常重要的東西也拿走,所以心裏還是多少有一種膽怯的,所以把那些不可複製的材料我又給留到辦公室裏面了。”

調查顯示,2016年11月28日,王林清向庭長程某某謊稱二審案卷丟失,程某某當即讓王林清仔細查找。

王林清:“我實際上去找他的目的,就是想能給自己找個臺階下,想通過這種丟卷這麼大的事來嚇唬他一下,試圖讓他收回不讓我承辦的這個決定,這樣他就會感覺,卷要是丟了,就麻煩了,他可能就會說,你趕緊回去找找,找好了以後,你要想辦你還可以繼續辦。結果沒想到程庭長沒這麼說,所以我就很失望。”

眼看第一次彙報沒有達到目的,當天下午,王林清再次找到了庭長程某某。

王林清:“我又去跟他彙報了一次,我說這個卷真找不着,您看怎麼辦,程庭長還沒有說出我希望他能說出的這種意思表達來,所以我就感覺我把卷拿回來的這個臺階一直就找不着,結果第二天,也就是2016年11月29日,星期二,沒想到程庭長就給我打電話,讓我把這個卷交出來,把我這個承辦人拿掉。”

2016年11月29日,程某某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後,正式通知王林清退出合議庭。

據調查,王林清在網傳視頻中提到的4份在新的二審案卷中出現的文件,包括案件流程表、是否申請回避確認單、閱卷筆錄、輿情報告等,均來自王林清當時留在辦公室的材料,而王林清拿走的則是上訴狀、代理詞、第一次合議庭合議筆錄等合議庭工作電腦中有備份或可複製的案卷材料,並不能影響案件繼續審理工作。

對於網傳視頻中王林清聲稱最高法院“監控錄像黑屏”問題,聯合調查組也進行了詳細調查。因事件發生距今已有二年多時間,最高法院監控錄像按規定保存3個月後自行覆蓋,相關監控錄像現已無法調取,但根據最高法院監控錄像中控室操作規程,調取錄像、設備故障均有書面記錄。聯合調查組調取了2016年12月15日程某某在最高法院保衛處人員陪同下調看監控錄像的登記表及相關登記資料,顯示在程某某調看錄像及“卷宗丟失”事件前後,監控系統運行正常,沒有“黑屏”和報修的記錄。

  最高法存在案卷管理混亂問題

對於王林清反映的程某某等人在其報告案卷丟失後“並不着急”的問題,程某某表示,當時認爲案卷不是丟了,只是沒找到。聯合調查組調查表明,最高法有的庭室存在案卷管理混亂、歸檔不及時問題。

王林清:“因爲我們也經常有,有的時候卷臨時看不見了,實際上最後都又找着了,因爲畢竟卷多,我那時候有二十多個案子,每一個案子都有好多案卷。所以導致有的時候可能這個案子的這本卷放到另外一個案子中了,這種事情經常會時有發生。所以程庭長當時讓我找找,可能他也認爲不一定是真丟了,或許是夾雜在別的案卷中了,可能是這個意思。”

綜合上述情況,聯合調查組認爲,王林清的口述及相關調查材料能印證其竊取相關案卷材料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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