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核武器条约》是一项多边国际条约。北京时间2017年3月20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经慎重研究,中方将不参加即将在纽约举行的“禁止核武器条约”谈判。2017年5月22日,《禁止核武器条约》制定谈判主席怀特(哥斯达黎加)在日内瓦召开谈判参加国会议,首次公布了条约草案。2018年8月6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重申,日本不会加入《禁止核武器条约》。关于《禁止核武器条约》的会议令人感到唏嘘的是,《禁止核武器条约》的会议,参加会议的国家都没有掌握核技术,而拥有核技术的九个国家却都没有参加会议。在这种情况下,召开《禁止核武器条约》也就失去了会议的意义成为一纸空文。中国一贯主张并积极倡导最终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这与“禁止核武器条约”谈判宗旨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同时,中方也认为,实现核裁军目标无法一蹴而就,必须遵循“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的原则,循序渐进加以推进;相关进程必须在现有国际裁军和防扩散机制下处理。关于核武器,世人谈之色变。核武器爆炸时释放的能量,比只装化学炸药的常规武器要大得多。例如,1千克铀全部裂变释放的能量约8×10^13焦耳,比1千克TNT炸药爆炸释放的能量4.19×10^6焦耳约大2000万倍。因此,核武器爆炸释放的总能量,即其威力的大小,常用释放相同能量的TNT炸药量来表示,称为TNT当量。美、俄等国装备的各种核武器的TNT当量,小的仅1000吨,甚至更低,已有微型核武器,爆炸当量在几十吨;大的达1000万吨,前苏联曾试爆过5000万吨当量的氢弹。核武器爆炸,不仅释放的能量巨大,而且核反应过程非常迅速,微秒级的时间内即可完成。

因此,在核武器爆炸周围不大的范围内形成极高的温度,加热并压缩周围空气使之急速膨胀,产生高压冲击波。地面和空中核爆炸,还会在周围空气中形成火球,发出很强的光辐射。核反应还产生各种射线和放射性物质碎片;向外辐射的强脉冲射线与周围物质相互作用,造成电流的增长和消失过程,其结果又产生电磁脉冲。这些不同于化学炸药爆炸的特征,使核武器具备特有的强冲击波、光辐射、早期核辐射、放射性沾染和核电磁脉冲等杀伤破坏作用。核武器的出现,对现代战争的战略战术产生了重大影响。人类曾两次在战争中使用核武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美国在日本的广岛市和长崎市投下两枚原子弹,原子弹的威力使这两个城市灰飞烟灭,30万人死于原子弹爆炸,不过这也导致了日本天皇及法西斯军国主义的投降。世界上最大的一次核爆炸是苏联于1961年10月30日在新地岛进行的热核氢弹爆炸,当量5000万吨(原定10000万吨),爆炸威力的半径700公里,总覆盖面积为8.26万平方公里。

核爆炸后,4000公里内的飞机、导弹、雷达、通讯等设备全部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由于太恐怖,对环境破坏太严重,威力过度没有意义,以后再未如此疯狂试验。对于核武器的使用,也是世界各国共同担心的问题,毕竟一旦大规模使用,后果不堪设想。核武器巨大的威力,人人皆知,敬畏之余还有渴望得到,这么威力巨大的武器,就像是一个国家的保命符。自从中国掌握并研发成功核武器技术以来,首先就在国际上明确宣布:决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绝对不向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核武器。这项声明一出,就引发国际诸多国家的赞同,要知道,没有哪一个国家愿意受到其他国家的攻击。此举不但是对世界各国的尊重和礼貌,周边国家也对中国更加信任和支持,为中国与他国的友好交往铺垫了未来。其实,中国选择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原则是十分明智的,一方面向世界各国传递了中国以和为贵的处事原则,另一方面也消除了其他核武器国家心中唯恐中国发动核武器战争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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