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遼寧大連市公安機關在一處空置的養殖場內查獲了80頭斑海豹幼崽,另在附近找到了20具斑海豹幼崽屍體,涉案斑海豹數量總計100頭,其中38頭死亡。專家估算,100頭幼崽是整個遼東灣斑海豹年產崽量的一半以上。

據嫌疑人交代,此次捕獲的斑海豹幼崽主要銷往各海洋館,此前普遍認爲盜獵斑海豹是爲獲取其被譽爲“大補品”的生殖器,但也有知情人士指出,至少從十幾年前就有以送往海洋館爲目的的盜獵存在,只是近年來各地雨後春筍般崛起的海洋館讓盜獵斑海豹愈發猖狂。如果不是公安機關的查獲,這批斑海豹幼崽很可能還會增加死亡數量,倖存者或許幾經轉手後堂而皇之地出現在全國各地公衆的視野中。

紀錄片《海豚灣》揭露的對海豚的殺戮觸目驚心,當地漁民圍捕海豚的一個重要目的是銷往世界各地的海洋館,但當人們在海洋館裏見到海豚表演時,已不會去想它們是否來自那片被鮮血染紅的海域。同樣,當中國的父母花錢帶孩子去看展覽或表演,指着憨態可掬的斑海豹教育孩子們要熱愛大自然時,也沒人會去想,這些斑海豹是何來路,是否是已被洗白的盜獵“贓物”。

視頻加載中...

官方公佈的解救視頻

精心挑選的窩贓地

據大連警方公佈消息,目前已有5名涉案嫌疑人被拘留,另有多人被網上追逃。據嫌疑人交代,他們從2019年1月中下旬開始,數次駕船到遼東灣北部冰區海域非法獵捕斑海豹幼崽。作案返回時,他們分別從長興島幾處不易被發現的港灣上岸,將斑海豹幼崽運到虎頭村暫養,並伺機外運。

2月21日,記者來到瓦房店市老虎屯鎮虎頭村,找到了該案嫌疑人暫時飼養捕獲的斑海豹幼崽的養殖大棚。老虎屯鎮地處丘陵地帶,鎮內許多村莊都建有家禽養殖大棚,這些大棚外觀基本一致,寬約十餘米,長百米,全封閉,通常建在山丘上或空地裏,離村民居住區較遠。

該案嫌疑人選擇的窩贓大棚位於虎頭村村口村民委員會正對的一個小山丘上,從進村主路左轉上坡,先經過一片空置的養殖大棚,行車約200米後,纔到達窩贓地點,這裏地勢高,坡下環繞的全是農田,七八百米外才是虎頭村村民聚居的地方。冬季農閒時期,基本不會有人來這附近。

【津雲調查】大連100頭斑海豹幼崽盜獵案 “贓物”洗白後就是搖錢樹

窩贓大棚照片

斑海豹幼崽並不安靜,從大連當地媒體公佈的解救現場視頻來看,捕獲的斑海豹幼崽密密麻麻地擠在養殖棚內,叫聲此起彼伏,但與窩贓大棚間隔僅四五米處是一家養鵝場,鵝羣響亮的叫聲成爲斑海豹幼崽完美的“掩護”。

記者進入虎頭村後,一輛藍色的轎車一路跟隨記者上坡,開車的是窩贓大棚旁邊的白鵝養殖場場主的女兒,她對記者的到來顯得有些牴觸,一直看着記者的一舉一動,並提醒記者不要企圖窺探窩贓大棚的內部,“派出所都鎖上了,窗戶也封上了,你看不見。”

養殖場場主的女兒告訴記者,這個養殖大棚是他爸爸的朋友的,她平時管她爸爸的朋友叫“大大”,這個大大姓什麼,她不清楚,“這個棚以前就是空着的,放點雜物,我大大就是把棚租給別人,他哪知道租的人是用來幹什麼的,誰也想不到是用來幹這個的啊。”

記者問她現在是否可以聯繫到她爸爸的這位朋友,場主女兒告訴記者,他們現在都已聯繫不到這位大大,人不知去向。

場主女兒說,她不是經常在養鵝場,窩藏海豹幼崽期間,她來過養殖場,但沒發覺任何異常,“那個大棚旁邊有口井,我在那口井那給俺家鵝泵水我都沒聽到有什麼聲音,我在晚上的時候見過那個大棚裏有人,是誰看不清,不知道他們幹什麼,不是我家的棚我也管不着人家。”

場主女兒表示,她家的養鵝場與該案無牽連,她的父母目前正在南京見客戶,生意一切正常,只是養鵝場的日常管理受到了些影響,“警察把工人住的房子也封了,工人都走了,就得我過來照顧這些鵝。”沒過多久,場主女兒便對記者下了逐客令。

老虎屯鎮並不臨海,從長興島的各港口到虎頭村單程開車要行駛1個來小時,嫌疑人選中老虎屯集散,很可能是看中這裏的交通優勢,老虎屯是遼南地區重要的交通樞紐,高速四通八達,而盜獵的海豹幼崽主要由公路向外運輸。

嫌疑人中有本地漁民 當地人曝驚人消息

根據警方公佈的信息,已抓獲的嫌疑人爲本地漁民,經津雲記者調查證實,其中至少有2人爲長興島三堂村村民,分別爲劉某和曲某,兩人均爲漁民出身。“劉某家好像有個小船,他爸爸就是漁民,家裏條件不太好,那孩子人挺好,不知道怎麼幹了這個事。曲家條件好一些,也有船,也是漁民,但我聽說曲某有賭博的習慣。”長興島一位當地居民告訴記者,“一個村的,雖然現在搬遷了,但是聯繫還有,出點啥事大家很快就都知道了。”

在長興島聯華壹號小區內,記者找到了劉某的一位朋友,“劉某人很好,去年他還領了個船當船長出海跑船,一直就幹這個,沒想到他參與這個事,他參與了也不能告訴我們啊。”更多信息,劉某的朋友表示不便再透露。

在三堂村的定點回遷樓裏,記者找到了劉某母親的家,家中只有他70歲的母親,對於兒子被捕,老人既焦急又無能爲力,“我這個兒子彪,他話很少,一年也回不來一兩趟,他在外面幹什麼從來不跟我們說,也不給我錢。”記者詢問老人是否發現兒子有突然手頭寬裕等現象,老人表示,沒發現,“他一直沒掙什麼錢,我知道。”劉某曾有前科,但劉某母親表示,那是兒子上學時的事了,入獄原因與販賣珍稀野生動物無關。

在當地,斑海豹盜獵案屢禁不絕,但一次捕獲100頭幼崽的大案實屬罕見,甚至聞所未聞。有專家認爲,今年渤海灣的冰情範圍較往年小,因斑海豹產子需在浮冰上進行,斑海豹聚集密度較往年大,故便於盜獵者抓捕。但對於普通盜獵者來說,即使可以捕獲這麼多幼崽,恐怕也難以解決銷路問題,同時,出售前如何飼餵、如何運輸都會成爲盜獵者的難題,而此次盜獵的涉案團伙究竟是何背景,敢如此“大手筆”作案?

一位當地消息人士告訴記者,此次盜獵100頭斑海豹幼崽的是一個在瓦房店一帶長期從事野生珍稀動物走私販賣的團伙,根基深厚,消息靈通,人員構成較爲複雜,以瓦房店當地人爲主,或還有團伙成員來自遼陽、盤錦等地。

記者想向長興島警方瞭解案情相關情況,但警方表示案件正在偵辦階段,不便透露案情進展。當地消息人士所提供信息尚未得到官方證實,案情進展有待警方披露。

“盜獵海豹幼崽,就像當街搶孩子。”

在記者調查的過程中,有人提到嫌疑人劉某曾在八岔溝碼頭跑船,八岔溝碼頭是長興島上的幾個重要碼頭之一。2月22日,記者來到八岔溝碼頭,碼頭上一片繁忙,正月十五已過,船工們開始對船隻做檢查、修補漁網、將補給裝船,準備出海。

【津雲調查】大連100頭斑海豹幼崽盜獵案 “贓物”洗白後就是搖錢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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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岔溝碼頭照片

記者在碼頭詢問了許多人,均表示沒聽過劉某的名字。遼東灣一帶的漁民抓捕斑海豹由來已久,但如今船員們提到相關話題,大多表示“不瞭解”“沒見過”。“那是保護動物啊,不能碰啊!”一位船員說。

一艘大型漁船的船員告訴記者,他曾見過捕獵斑海豹的船,“普通漁船過了元旦就歇了,過了正月十五纔出海,但是捕獵斑海豹就得在春節那幾天出海,那會有冰,是海狗(當地人對斑海豹的稱呼)產崽的時候,而且漁政什麼的也得過節,看得就不是那麼嚴了。抓海狗不能用太大的船,需要船把冰撞碎了前進,大船出了事損失太大,到海狗產崽兒的地方也不用走太遠,一天多就能到。抓海狗的船和普通漁船相比,最大的區別是沒有漁網,看起來是一艘空船出去,抓上來的幼崽放哪都行,也不需要水裏養着。”

對斑海豹實施抓捕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辦法,有的漁民用兩艘船合力將冰面封鎖,防止斑海豹躥回水裏,斑海豹體態渾圓,在冰上行動很遲緩,盜獵者上冰用木棒將斑海豹打暈或打死即可,有些以獲得生殖器爲目標盜獵的漁民會直接在現場切割,而後將屍體就地丟棄,更加隱蔽。

當抓捕目標換成了斑海豹幼崽,盜獵變得更加容易。“新出生的斑海豹幼崽一身絨毛,要在冰排上餵養一個月左右換完毛後才能下水,這期間成年斑海豹會貼身照顧幼崽。這一批盜獵的幼崽絨毛還沒褪,出生還不到一個月,抓起來更容易。人靠近的時候,成年斑海豹受到驚嚇會躲回水裏,留下沒有任何反抗能力的幼崽,盜獵分子直接上手抓就行了。”中華斑海豹保護地·盤錦主任、中國保護斑海豹聯盟委員田繼光說,“抓捕斑海豹的幼崽,就跟當街搶孩子是一樣的,我們想起來都覺得很心碎,都還沒出哺乳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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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截圖:盤錦港拖輪船長2018年拍攝的斑海豹。視頻提供者:田繼光

如何洗白一隻盜獵斑海豹

抓獲斑海豹的下一步就是向外運輸,運輸斑海豹非常容易,放在汽車後備箱裏即可。

2015年,長興島警方破獲一起斑海豹盜獵案,嫌疑人劉某、寧某等4人共捕獲13只斑海豹,11只幼崽分別放入兩輛車的後備箱運輸(共計死亡8只),另有兩頭斑海豹被宰殺只留下了部分器官,兩輛車因形跡可疑被巡邏警方截下。但如果運贓車輛能順利駛上高速,後面的路程幾乎不會再有任何風險,斑海豹在無水的環境裏至少可以待2天,更長途的運輸也只需要往它的身上噴些水保持體表溼潤即可。

最終敢於展出斑海豹的機構,基本都是證件齊全的,其中最重要的是那張《水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這種證現在很難申辦下來了,大部分證件都是一二十年前批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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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海洋館裏展出的斑海豹,與本案無關

按照規定,每張許可證對應的動物數量應有備案並及時變更,但實際執行情況並不十分嚴格,盜獵斑海豹的身份洗白,正是利用了這個管理的漏洞。“這一次大連斑海豹案發生後,國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員陳尚建議要爲允許馴化的斑海豹實施DNA標籤制度,比如一個機構備案有10只海豹,1年後這10只還是不是那10只,新增的幾隻海豹幼崽究竟是已有海豹繁殖的還是買來的,沒有DNA,誰也說不清,既然說不清,在有合法證件的情況下,就不便干預。”一位大連斑海豹保護志願者說。

有機構統計,截至2017年,我國共有海洋主題公園106家,比2010年多出56家,7年間增長了212%,遍佈全國2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收入74.07億元。

斑海豹租賃 隱蔽的火爆市場

與海洋館那個顯而易見的火爆市場相比,動物租賃市場顯得低調很多,但同樣炙手可熱,對斑海豹也有巨大的需求。

近幾年興起一股在商場內搞小型動物表演、小型水族館、海洋館展示的風潮,還有許多商業活動也熱衷搞動物表演和展示活躍現場氣氛,承接這些項目的,就是動物租賃公司。

在網絡上隨便搜索“斑海豹租賃”就能出現大量商家,各大海洋館、風景區、動物園、遊樂場、房地產開盤、開業慶典、慶祝活動、節目錄制都是動物租賃行業的業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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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宣傳文案

記者以客戶身份撥打了一個山東租賃公司的電話,對方向記者介紹了租賃的價格和形式,“海豹一般是和海獅一起出租的,海豹只能展覽,海獅可以表演,一頭海獅租兩天3萬元,一頭海豹租2天不到2萬,我們自己運輸,自備水池,有專門的飼養員跟隨,你們只需要準備一個小舞臺,海豹養在自來水裏就可以,不需要海水。”

另一家安徽的動物租賃公司報價更低,1頭海獅表演2天報價2萬,搭配海豹展出2天再多1萬元,這家公司也是自己運輸,配備飼養員,但不準備水池,“海豹就需要個2乘2的小池子就夠了,四五十公分深的水就能遊起來,充氣的小泳池就行,還能投餵。”

山東的這家租賃公司表示,動物表演租賃已經興起好幾年了,每到“五一”“十一”這些假期,他們的業務都非常繁忙。“我的動物非常多,去年十一,我租出去了二十多頭海獅。”山東租賃公司的負責人說,“我給你報的價格,臨近節假日還要再漲。”

兩家公司均表示,他們證件齊全,租賃方不必擔心監管部門來查。記者詢問是否可以向他們購買一隻斑海豹當作寵物飼養,兩家公司均一口拒絕。“你沒有證,我不能賣給你,不然被查出來我的證都會弔銷了,你如果有證,5萬就能賣你一隻。”安徽公司的負責人說。

山東公司的負責人表示,雖然不能買,但是可以長期租賃,“租一年的話,配一個長期的飼養員,大概需要十來萬,斑海豹很嬌氣的,不是那麼好養的,不過我們還沒做過這麼久的租賃。”

介紹業務時,兩家公司滔滔不絕,但當記者問到他們的斑海豹來自哪裏,途徑是否合法時,兩家公司均顯得有些警惕起來。

山東公司起初回答,他們的斑海豹來自芬蘭。芬蘭確實有斑海豹,名爲塞馬湖環斑海豹,是芬蘭嚴格保護的珍稀動物。交談一段時間後,對方透露,他們的斑海豹其實是來自中國,“是從海里撈上來的,是合法捕撈,買一隻十幾萬吧,不分大小,捕撈成本都一樣,想買指定得有證,我們能買到是夠得上關係。”

安徽的公司始終表示,他們的斑海豹來自國外,“在哪捕的不清楚,從進口商那拿的貨,海獅是烏拉圭的。進口商的證跟我們不一樣,我們是馴養繁殖的證,他們是買賣的證。”

雖然證件允許繁殖,但是這些公司並不願意見到海豹繁殖。“繁殖太麻煩,一次生五六個行了,一次就生一個,成活率還不高,懷孕坐月子期間如果照顧不好,母海豹也會生病,太耽誤事,所以一到發情期就把雌雄海豹隔開。”安徽公司的負責人說。

保護斑海豹 法律的拳可否再重些

對於長興島的居民來說,斑海豹曾是一種隨處可見的動物,八岔港碼頭一位五十來歲的船老大告訴記者,四十來年前,港口的岸邊都能看到斑海豹。2月底,三堂海水浴場的海水仍未解凍,浴場的工作人員老劉望着綿延數百米的海冰對記者說:“以前這個月份,天氣好沒有霧,我站在岸上就能看到遠處有海狗上冰上來曬暖兒,說話不長,也就5年前,這兩年一隻都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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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堂海水浴場的海冰

三堂海水浴場的旁邊就是大連斑海豹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繁殖季期間,老劉經常看到管理局的人開着車在沙灘上巡邏,“白天也巡,晚上也巡,但是怎麼看得過來啊,這麼大一片海,從這頭到那頭,那海狗是活物,是會動的啊。”

巡護有限,監管環節有漏洞,面對盜獵猖獗,法律嚴懲似乎是震懾犯罪的最有效手段了,然而實際情況恐怕也與設想有出入。

2015年長興島警方破獲的13頭斑海豹盜獵案,記者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到了被告人劉某某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審刑事判決書,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最終判決劉某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8萬元。但被另案處理的與劉某某一起預謀盜獵,且另駕船隻出海盜獵的寧某某的判決書,記者並未搜索到。記者前往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申請查閱判決書,被告知除當事人和律師,其他人不得查閱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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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某的判決書

據一位當初參與偵辦該案的警員回憶,2015年的那起案件,所有涉案人員均未判實刑。記者詢問這樣的處罰力度是否過輕,對方抿了抿嘴,表示警方無權干涉法院的判決。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參照法條,2015年的盜獵案量刑是否合理?北京羅斯律師事務所殷清利律師認爲,這個判決是可以做出合理解釋的,“斑海豹並不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後附的具體名單標準中,即沒有明確量的標準界定盜獵斑海豹犯罪的‘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所以在量刑上,只能按照斑海豹爲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符合此罪立案標準,並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範圍中作爲量刑起點,再加上被告有初犯、坦白等從輕情節,很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就具備了適用緩刑的先行條件。爲了震懾犯罪,可以在合法範圍內加重此類犯罪的量刑,但更應該通過此類案例,對此類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以司法解釋或其他立法形式加以細化。”

知名刑辯律師鄧學平認爲,法院作出緩刑判決可能也存在對輿論的顧慮,“這些年,大學生掏鳥案、蘭草案、深圳鸚鵡案,許多關於野生動植物的案件一旦量刑較重,就容易引起輿論的關注,可能在大多數國人的意識中,動植物的重要性和人的自由相比還是要次要些,思想的轉變也需要時間。”

大連斑海豹大案的發生將許多此前不曾被外界關注的事實從陰影裏拽到了高光區,遼東灣斑海豹所面臨的生存威脅,不僅有盜獵,還有環境污染,經濟發展對其生存空間的擠佔,此次盜獵的地點是斑海豹傳統的繁殖區,但因斑海豹保護區範圍一再縮小,繁殖區已不在保護區範圍內。

2月25日上午,大連警方懸賞20萬元通緝4名涉案嫌疑人:

【津雲調查】大連100頭斑海豹幼崽盜獵案 “贓物”洗白後就是搖錢樹

據媒體報道,被救助的62只斑海豹幼崽目前狀況良好,專家們計劃在合適的時間將它們放歸。

3月1日就是國際海豹日了,希望這一次劫後餘生的小海豹們能順利適應野外生活,永遠不再被盜獵侵擾,希望大連警方可以將所有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讓他們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希望斑海豹能永遠在這片中國海域繁衍下去,世世代代,生生不息。

(津雲新聞記者 顧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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