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日前出臺《海南省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實施方案》

我省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到2020年——
每萬名居民擁有2-3名全科醫生

  本報訊 (記者符王潤 特約記者陳賢澤)我省日前出臺《海南省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到2020年,我省要基本建立適應行業特點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和適應全科醫學人才發展的激勵機制,城鄉每萬名居民擁有2-3名合格的全科醫生。到2025年,城鄉每萬名居民擁有4名合格的全科醫生。到2030年,全科醫生隊伍基本滿足健康海南建設需求。這是海南日報記者近日從省衛生計生委獲悉的。

  擴大全科專業培訓招收規模

  根據《方案》,我省將支持在醫學院校設立全科醫學碩士、博士學位點。2019年起,新增臨牀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計劃重點向全科專業傾斜;繼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加強農村基層本地人才培養;鼓勵本科醫學院校向助理全科醫生培訓人員開展成人本科學歷教育等。

  在畢業後全科醫學教育制度的建立健全方面,我省將合理分配各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招收名額,擴大全科專業培訓招收規模,到2020年全科專業招收數量達到當年總招收計劃的20%,並逐年增加;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的本科醫學生畢業後納入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高職(專科)醫學生畢業後納入助理全科醫生培訓。

  全面提高全科醫生職業吸引力

  《方案》提出,要改革完善全科醫生薪酬制度,要以體現包括全科醫生在內的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爲導向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並與醫保政策相銜接;允許眀確執行覈定收支等預算管理方式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覈定的收支結餘中提取不低於60%的比例用於增發獎勵性績效,進一步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佔比,強化單位績效工資分配自主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礎性績效工資比例控制在40%以內;單位在分配績效工資時,應當設立全科醫生崗位津貼。

  在完善全科醫生聘用管理辦法方面,《方案》要求,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覈定的編制內要保證全科醫生的配備;對經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到農村基層執業的全科醫生,可實行“縣管鄉用”(縣級醫療衛生機構聘用管理、鄉鎮衛生院使用)。對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到村衛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醫生,可實行“鄉管村用”(鄉鎮衛生院聘用管理、村衛生室使用)。

  完善全科醫生管理服務模式

  《方案》提出,要完善全科醫生執業註冊管理,允許縣級及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取得全科醫生轉崗培訓或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並取得全科醫學師資培訓證的臨牀醫生,在原註冊執業範圍基礎上增加註冊全科醫學專業;鼓勵註冊爲全科醫學專業的執業醫師在全省範圍內縣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機構執業,同等享受國家和省對臨牀醫生多機構執業相關政策待遇。

  《方案》提出,要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管理。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簽約服務費由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共同分擔,將符合規定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制定出臺家庭醫生簽約有償服務價格標準,簽約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後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自主分配,不計入績效工資總量;鼓勵全科醫生開展上門服務,提高簽約服務質量。

  加強貧困地區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針對貧困地區的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方案》提出,加大對貧困市縣免費醫學生定向培養力度,免費醫學生畢業經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或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後,定向到貧困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充分利用遠程教育等信息化手段,面向貧困市縣免費實施國家級和省級繼續醫學教育培訓項目等。

  《方案》要求,要擴大全科醫生特崗計劃實施範圍,繼續推進全科醫生特崗計劃試點工作,到2020年,逐步將試點範圍覆蓋到所有貧困市縣的鄉鎮衛生院,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並適當提高補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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