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劉小兵代表:信息公開範圍應包括所有涉公共權力和資源的單位)

“當下要關住權力防止腐敗,信息公開是最好的制度籠子。”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劉小兵接受澎湃新聞記者專訪時表示。

劉小兵打算聯合其他代表遞交議案,建議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上升爲《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法》,並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範圍。

劉小兵是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院長。作爲財政領域的知名專家,2018年他領銜提交了一份關於制定《財政法》的議案,得到了上海代表團30多位代表的聯署。

但令他遺憾的是,2018年9月,全國人大公佈了本屆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財政法》並不在列。

今年,他打算再次提建議呼籲這件事。同時,他的關注也擴大到了另一個公共領域——信息公開。

之前全國兩會上,關於信息公開這個議題,代表委員們已有過不少呼籲,但劉小兵也有自己的想法。

他認爲,現有《條例》主要存在兩個問題,一是立法層級較低,難以克服與上位法衝突的問題,二是覆蓋範圍不夠廣,難以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信息需求。

他建議,將現有的《保密法》與《條例》合併爲一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法》,且法律的主體和精神應該是公開而不是保密。

“很簡單,是不是公開的標準有兩點,第一是否涉及公共權力的使用;第二,有沒有使用公共資源,包括公共資金。”他說。

具體操作上,他建議,將政府信息公開責任主體範圍全面覆蓋到公共事務的管理機構和組織,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社會團體等。

吉國傑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吉國傑_NBJ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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