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價彩禮納入婚姻條例規制

張青彬代表建議宣傳引導正確婚姻觀

法制日報

本報北京3月5日訊 記者周宵鵬高價彩禮在一些省份的農村盛行,尤其在華北地區南部,畸高的婚嫁彩禮已成爲農民致貧的重要原因。全國人大代表張青彬建議,運用法律法規對此進行規範,將“高價彩禮”納入婚姻法或各地婚姻管理條例範疇。

張青彬今天在駐地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直言,高價彩禮問題產生的原因,不僅在於農村家庭經濟條件較差、農村男女青年比例失衡,也在於相互攀比之風盛行,沒有正確的婚戀觀。此外,農村職業媒婆大量存在,在彩禮中抽取一部分作爲提成,由此故意哄擡彩禮價錢、造成彩禮畸高。

張青彬建議推行婚姻消費補貼,尤其加大對農村“零彩禮”婚姻的補貼力度,作爲一項激勵政策引導移風易俗。發揮村規民約作用,宣傳引導正確婚姻觀,廣泛開展宣傳和榜樣帶動工作。

“要運用法律法規進行規範,地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婚姻彩禮標準、規定上限,依法嚴厲打擊利用婚姻斂財和職業媒人哄擡彩禮價錢等行爲,將強制性規定和引導性宣傳結合起來,在農村樹立起正確的婚戀觀。”張青彬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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