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正義網 文字:楊柳宋珊珊

原標題:《網購假病歷在“水滴籌”等平臺詐捐!一男子涉詐騙罪被公訴》

唐某某多次利用網上購買的虛假病歷,在“輕鬆籌”“水滴籌”等衆籌平臺發佈個人求助信息及網絡籌款,共獲得網友幫助429次,騙取捐款7404.11元(其中1022元未遂)。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唐某某提起公訴。

水滴籌工作人員審覈出假病歷

2019年3月,“水滴籌”工作人員李某在審覈病歷時,發現“求助者”唐某某一氧化碳中毒的病歷非常眼熟,與之前某位求助者的病歷一致,同時發現唐某某在“水滴籌”平臺還有其他項目的求助內容。

經過資料梳理及多方覈實,“水滴籌”懷疑唐某某利用虛假診斷證明材料、虛構患病經歷實施詐捐,當即向公安機關報案。2019年3月15日,烏魯木齊市公安局達坂城區分局以涉嫌詐騙罪對唐某某刑事拘留。

嫌犯曾多次利用假病歷詐捐

案件偵查過程中,公安機關發現,唐某某利用虛假病歷詐捐並非第一次。

在2018年11月,唐某某通過一個QQ羣購買了一套“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的假病歷,並在“輕鬆籌”平臺上發起求助及網絡籌款,獲得網友幫助77人次,騙取捐款858元並提現。事隔一月之後,他又用這套病歷在“水滴籌”平臺上發起兩次(前期治療、後期治療)求助籌款,獲得網友幫助306次,共騙取捐款5254.11元,隨後提現至其個人賬戶。

屢次作案均未被發現,於是唐某某故技重施。2019年2月15日,他又購買了一套“一氧化碳中毒”的虛假個人病歷,在“水滴籌”平臺上發起求助籌款,獲得網友幫助46人次,騙取捐款1022元,由於被“水滴籌”及時發現,未能提現至其個人賬戶。

檢察院:

應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2019年6月17日,烏魯木齊市公安局達坂城區分局對此案偵查終結後,以唐某某涉嫌詐騙罪向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2019年7月13日,達坂城區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訴。

達坂城區檢察院認爲,唐某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的方法利用互聯網愛心籌款服務平臺騙取網友捐款合計6382.11元(既遂)、1022元(未遂),數額較大,其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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