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動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加快投資的意見》的相關內容。《意見》已於7月9日實施,主要從改革基金管理體制、降低基金設立門檻、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優化基金髮展環境等四個方面提出了20條政策措施。措施力度大,含金量高,目前,全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認繳規模已達2745億元。

增強基金

吸引力、競爭力

我省按照“能降則降、能放則放”的原則,分別將基礎設施類、產業類和創投類基金規模,由不低於50億元、30億元、5億元,調整爲不低於30億元、10億元、2億元;將基金管理機構實繳註冊資本,由不低於2000萬元調整爲不低於1000萬元。

放寬基金返投限制

將基金投資山東的比例由不低於基金規模的60%或70%,調整爲不低於引導基金出資的1.5倍。同時,對基金所投資省外(含境外)企業將註冊地遷往山東、被省內企業收購或其研發生產基地及主要功能性子公司落戶山東的,可視爲省內投資。

提高引導基金

出資比例

將引導基金出資產業類基金比例由20%調整爲一般不超過25%。爲支持實施鄉村振興、經略海洋戰略及“大衆創業、萬衆創新”,對現代高效農業、現代海洋產業領域內基金及各類創投基金,引導基金出資佔比可以達到30%,省市縣各級政府共同出資佔比放寬至50%。同時,放寬子基金參股設立的基金註冊省內的限制。

省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李峯介紹,近年來,我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設立運作取得積極進展,基金設立駛上“快車道”。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有政府投資基金255只,認繳規模3906億元,實繳規模764億元,基金投資項目1076個,基金投資738億元,帶動社會投資3072億元。截至目前,省級批准設立48只新舊動能轉換基金,認繳規模2745億元,實現了“十強”產業全覆蓋,其中16只基金完成工商註冊,認繳規模1015億元,基金投資規模不斷擴大,投資效益逐步顯現。

記者:王天宇

責編:王天宇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