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舞蹈要先搞清音乐与舞蹈的关系

  由于音乐与舞蹈是密不可分的姊妹艺术,在小学、初中的音乐课堂上,二者常常融为一体。比如伴随音乐的自发动作或律动,为感知音乐要素、体验和表达音乐情感的模仿动作,根据音乐内容与情绪即兴创编动作,为理解、体验音乐的舞蹈作品欣赏,载歌载舞的“乐舞”活动等等。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中的“音乐与舞蹈”不同于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堂的舞蹈活动,而是在结构、目标、内容、形式上相对独立的课程模块。从内容上看,“音乐与舞蹈”不仅有基本功(或形体训练)、舞蹈语汇、舞蹈作品的学习,还包括即兴舞蹈、舞蹈创编、舞蹈鉴赏等。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在高中“音乐与舞蹈”课中,“舞蹈技能的学习固然重要,而音乐感知、体验及综合艺术素养,也不可忽视。在教学中,应注意音乐、舞蹈的有机结合”(引自《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因此,笔者强调,在高中“音乐与舞蹈”教学中,应注重音乐与舞蹈的联系,在音乐中学习舞蹈。

  注重音乐与舞蹈的关系

  无论是舞蹈基本功、语汇、作品的学习,还是创编、鉴赏、表演活动,都应强调教师、学生对音乐与舞蹈关系的理解,努力构成在音乐中学习舞蹈的环境与过程。

  1.形体训练与音乐律动。与其他艺术门类相比,舞蹈与音乐之所以关系更密切,是因为二者都以生命运动——节奏为基础。音乐节奏的抑扬顿挫、旋律的张弛起伏与舞蹈的动作、呼吸之间的有规律的结合以及重复,构成了律动。这种律动既是音乐的律动也是舞蹈的律动。因此在形体训练中,不只是单纯追求动作的质量和技术的发展,而是要充分重视动作与音乐的律动关系,在音乐环境中进行基础训练,在发展舞蹈技术的同时培养音乐素养。在这方面,可以借鉴达尔克罗兹体态律动的教学思想及方法。

  2.舞蹈语汇与音乐风格。特定舞蹈的典型动作、体态及其动律,是与音乐风格密切相关的。通过舞蹈组合的学习,熟悉和掌握不同民族舞蹈、不同舞种的典型动作、体态及其动律的过程,不仅是学习和积累舞蹈语汇的过程,更是感受、体验、理解音乐与舞蹈共同体现的风格特征的过程。关键问题在于,教师是否充分认识到音乐风格与舞蹈特征的密切关系,并将其始终贯穿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对音乐的风格感受越深,舞蹈的动作就做得越到位。反之,舞蹈动作越规范,体态与动律把握越准确,对音乐风格的体验也就越深刻。

  3.舞蹈作品排演、欣赏与音乐分析。在小学、初中的音乐课堂上,针对特定风格的音乐或舞剧音乐的鉴赏,时常会借助与之有一定关联的舞蹈的欣赏或表演,以加深对音乐的感受和理解。在高中“音乐与舞蹈”教学中,学习表演舞蹈或鉴赏舞蹈作品时,更少不了对音乐的分析,因为“音乐是舞蹈的灵魂”。要更好地理解和表演舞蹈作品,须尽快地熟悉音乐,理解音乐与舞蹈的关系,如:音乐节拍、节奏与舞蹈律动的关系;音乐风格与舞蹈动律的关系;音乐情感与舞蹈表现的关系;音乐结构、整体布局与舞蹈结构、整体构思的对应关系等等。

  4.舞蹈配乐与舞蹈创编。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的“音乐与舞蹈”模块内容标准中,关于舞蹈创编的表述如下:了解音乐与舞蹈的关系,根据舞蹈的节奏和情绪选配适合的音乐……能根据指定或自选的音乐即兴舞蹈,能根据音乐设计与之相应的舞蹈动作及队形。

  毫无疑问,无论是为舞蹈配乐,还是创编舞蹈,在这里都强调以感受和理解音乐为前提。在组织教学材料和活动的过程中,都应以“了解音乐与舞蹈的关系”为基本目标,并将其贯穿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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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视视听资源的应用与开发

  充分利用视听资源,充实和扩展课堂、课外教学内容,对积累舞蹈语汇和作品、扩展艺术视野、丰富艺术修养、加强自学能力和创造能力,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1.舞蹈教室的视听设备。舞蹈教室最好配备音响设备、大屏幕电视机、影碟播放机,以播放伴奏音乐,舞蹈视频资料、电视舞蹈、以及学生自己表演、创作的作品等等。

  2.伴奏音乐。在舞蹈教学中,伴奏音乐不只是起到衬托和伴随舞蹈动作的作用,也不仅仅是作为音乐口令使动作整齐划一,更重要的是,舞蹈训练中的伴奏音乐是学生舞蹈技术和音乐素养发展的催化剂,并特别通过听觉、动觉、视觉的联觉感受和内心体验,开发舞者心灵的力量,挖掘舞者潜在的舞蹈能量,激发其表现欲望,增强艺术表现力。因而,要注重伴奏音乐的选择。

  3.用于教师备课及学生自学的舞蹈视频资料。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舞蹈文化市场的繁荣,为舞蹈教学提供了丰足的舞蹈视频资源,如VCD、DVD、电视和网络上的舞蹈视频资料。

  4.教师和学生共同收集、整理、编辑的舞蹈音乐。比如,优秀舞蹈作品和舞剧(片段)音乐;适于编舞的古典音乐、现代音乐、电子音乐、通俗歌曲等;适宜编创不同舞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的舞蹈组合和小品的音乐片段。

  5.通过便携式摄像机记录课堂教学、考试、表演和创作的作品,用于进一步的教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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