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思之想之看到一個新聞說,河北一位秦大爺,1982年參加工作,1995年下崗,此後沒有參加工作,檔案關係轉到當地供銷社。到2016年,秦大爺年滿60週歲,達到退休年齡,他想着已經有了13年的工齡,養老保險再補繳2年,就能辦理退休然後領取養老金了。

企業工作13年,卻無法領養老金,還不能補繳,只因他做錯兩個選擇

但事情沒有想象的那麼簡單。

當地社保局經過查詢後發現,系統里根本沒有秦大爺的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信息。原來,當地供銷社在2000年才整體參保,秦大爺屬於未參保繳費人員。

更爲要命的是,雖然秦大爺有工作經歷,但現在他已經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了。而根據當地的規定,享受城居保的人不能按照當地規定補繳養老保險。

根據河北省人社廳《關於<社會保險法>實施前企業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問題解答,已經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能按冀人社發[2012]40號文件規定補繳。

企業工作13年,卻無法領養老金,還不能補繳,只因他做錯兩個選擇

也就是說,秦大爺不能再進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補費了,也就不能領取職工養老保險養老金了,只能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

職工養老金至少有千元左右甚至更多,城鄉居民養老金100多元,這下,秦大爺真的是虧大了。

爲什麼會這樣呢?主要是因爲秦大爺做錯了兩個選擇——

首先,在下崗後,他沒有選擇自己繳納養老保險,在整個供銷系統2000年參保的時候,他沒有選擇參保,如果2000年的時候他選擇自己繳納養老保險,社保局的系統裏有了參保繳費記錄,13年的視同繳費年限也就算數了,等補繳2年後就能享受退休金了。

企業工作13年,卻無法領養老金,還不能補繳,只因他做錯兩個選擇

其次,他選擇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導致自己喪失了享受職工養老金的資格。因爲養老金待遇只能享受一種,個人不能重複參保,也不能領取兩份養老金。

2016年河北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只有80元每月,到現在才漲到了108元,可以說,秦大爺因爲自己的錯誤選擇,撿了芝麻丟西瓜,只能領108元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應該會比較後悔吧。

這個案例就提醒我們說,一是在達到退休年齡前如果養老保險還不足15年,一定要想方設法按照規定進行補繳,留下參保信息,之前很多地方出臺過可以補繳的政策,不要認爲要交很多錢就不補繳了,事實證明補繳還是比較划算的。

企業工作13年,卻無法領養老金,還不能補繳,只因他做錯兩個選擇

二是不要重複參保,職工養老金待遇要遠高於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不要因爲自己可以免費領取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就領取,導致自己喪失可能領取職工養老金的資格,不要因小失大。

三是目前在達到退休年齡時繳費不足15年一般是先延長繳費5年,如果還不夠15年,就可以一次性補繳至15年。

所以,一定要搞清楚當地的養老保險政策,不能等到達到了退休年齡纔去關心自己的養老金,要提早關注留意,有什麼問題第一時間去溝通解決,確保自己能在達到退休年齡後順利領取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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