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强奸案做出终审裁定,驳回赵某的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法院判决:赵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赵某,男,1987年生于济南,初中文化,无业。他的强奸罪行,发生于一年前,当时,他尾随一名12岁女孩,以修煤气为由骗女孩打开家门,行不轨之事。

12岁女孩独自买饭回家,有人冒充修煤气的敲门

2018年8月20日,暑假里一个普通的周一。

当天上午10点多,家住济南某小区的小花(化名)独自从家里出门买饭。买到饭后,她便往家走。她没有意识到,就在这个过程中,喝了酒的赵某盯上了独自出门的这名女孩子,并一路尾随。这名一路尾随的赵某,男,1987年生于济南,初中文化,无业。

根据小花的回忆,当时小花刚到家,就听到有人敲门。隔着入户门赵某说,楼下漏煤气了,他需要到小花家看看。这名12岁的女孩没有多想,独自在家的她便将门打开了。站在小花对面的,是一名30多岁、身高170厘米左右的陌生男子。

进入小花家里之后,赵某先是去了厨房,假装查看煤气设备。从厨房走出来后,他从包里掏出了一把折叠刀,并顺势在小花面前展开。小花顿时吓坏了,她知道遇上了坏人,便求赵某不要杀害自己。赵某说,他不会伤害女孩,让女孩去卧室。此时的女孩只能顺从,两人来到卧室后,赵某竟然脱去了女孩的裙子等衣物,并行不轨之事……随后,赵某穿上衣服,从小花家里离开。

母亲发现孩子异常报警,次日警方将嫌疑人抓获

当天下午,小花将此事告诉了自己的妈妈。

当天下午2点多,小花告诉妈妈,上午有个人进家了,还做了难以启齿的事情……妈妈一听急了,立即带孩子来到卫生间,孩子说下身疼痛,无法正常小便,母亲仔细查看发现,孩子的私处有些红肿。妈妈告诉孩子父亲后,立即前往公安机关报警。在报警的路上,孩子告诉家人,那名男子自称是修煤气的,让她开门,她开门后对方拿出把刀,让她去卧室,并将她衣服脱了,用嘴亲她下体,男子还脱去自己的衣服做了那事……

接到报案之后,警方立即行动展开调查。8月21日,也就是案发第二天,济南警方经侦查,在济南市市中区某某庄67号被告人赵某住处将其抓获,并查扣作案工具折叠刀1把。

原审法院认定,2018年8月20日10点多,被告人赵某在济南某小区附近发现了独自行走的花后,便一路跟踪到女孩的家门口,以维修天然气为名骗取被害人打开家门。赵某进入被害人家中后,采取持刀胁迫的手段威胁被害人进入卧室,脱去被害人衣物,并用生殖器捅触被害人阴部,因被害人疼痛闪躲而没有插入,后赵某离开被害人家中。

一审法院判男子有期徒刑12年,二审维持原判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赵某某采取持刀入户胁迫的方式奸淫不满十二周岁的幼女,情节恶劣,依法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一)项、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以被告人赵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随案移交作案工具折叠刀1把予以没收。

宣判后,原公诉机关未抗诉。不过原审被告人赵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经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关于上诉人赵某犯强奸罪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相同,维持原审法院判决,对赵某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不予采纳,驳回上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就本案而言,被害人系2006年12月出生,在案发时尚未满12周岁,赵某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应当明知对方是幼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还规定,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2)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实施强奸犯罪的;(3)采取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实施奸淫幼女犯罪的;(4)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实施强奸犯罪的。就本案而言,综合本案犯罪对象、地点、手段及犯罪后果,赵某进入被害人住所后,采取持刀威胁被害人的强制手段,对未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了奸淫行为,依法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

生活日报首席记者 吴永功 实习生 辛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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