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出臺方案明確醫療衛生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方晴)記者昨日從廣東省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了解到,《廣東省醫療衛生領域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爲《方案》)近日印發實施。《方案》明確了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等11個事項中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以解決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不均衡不協調的問題,加快建立醫療衛生領域可持續的投入保障長效機制,提高廣東省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供給效率和水平。

廣東省醫療衛生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爲公共衛生、醫療保障、計劃生育、能力建設等四個方面,共涉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地方公共衛生服務、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醫療救助、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醫療衛生機構改革和發展建設、衛生健康能力提升、衛生健康管理事務、醫療保障能力建設、中醫藥事業傳承與發展等11個事項。

公共衛生方面包括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地方公共衛生服務2項,明確爲省級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方案》解讀材料透露,省級財政將按照“盡力而爲、量力而行”以及不增加欠發達地區負擔的原則,着力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的支持力度。結合中央財政對我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項目的補助比例從目前的約17%提高到30%的情況,在實施醫療衛生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後,省級以上財政將大幅度增加投入,各地級以上市將基本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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