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不嚴,屢教不改!餓了麼再上被告席!

被法人、被董事長、被投資、被創業……近期,有不少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擁有了億萬家財。同樣離奇的事情,發生在北京錦食良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北京某購物中心美食城(簡稱錦食良園)身上。

14家商戶冒用同一公司資質,餓了麼卻審查通過!

案情簡介:

北京錦食良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經營北京某購物中心美食城,2016年,應拉扎斯網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簡稱拉扎斯)邀請,錦食良園與其展開合作,在旗下“餓了麼”訂餐平臺經營外賣訂餐業務。客戶在“餓了麼”平臺相應商家頁面訂餐下單支付後,“餓了麼”收取公司一定比例的費用作爲服務費。但時過不久,錦食良園公司發現在“餓了麼”網上平臺上有XX快餐、XX餃子等14家陌生商戶的地址信息均顯示爲其美食城地址,。進一步查看這些商家上傳的營業執照和餐飲許可證,也均爲錦食良園公司的資質,但是這14家商戶卻並非錦食良園美食城經營餐飲項目的商戶,與錦食良園其公司無任何關係。

審查不嚴,屢教不改!餓了麼再上被告席!

錦食良園公司不禁產生疑問:這14家商戶是如何上傳了自己公司的資質?“餓了麼”平臺是否對其平臺商戶上傳資料進行審查?如果這14家商戶供應的食品如果出現了質量問題,究竟誰來負責?

於是,錦食良園公司委託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的賀麗瓊律師、付佳律師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律師認爲,餓了麼默許違法違規,從中賺取利潤,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賀麗瓊律師認爲:由於上述14家商戶在“餓了麼”(以下簡稱被告)平臺上公佈的是錦食良園公司錦食良園(以下簡稱原告錦食良園)的經營地址和經營證照,原告錦食良園根本無法得知這些商戶的具體情況,從而只能向被告平臺追責。根據食品安全相關法規,通過第三方平臺進行交易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其經營活動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件,網絡平臺需要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並審查。被告旗下“餓了麼”平臺上多家入網食品經營者套用原告錦食良園證照、提供虛假信息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被告作爲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對其入網食品經營者審查覈實,默許違法違規、侵權行爲的存在,並從中賺取利潤,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同時,我國法律規定企業擁有自己的企業名稱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償損失等。被告平臺上的入網食品經營者不僅是侵害原告錦食良園企業名稱,其最主要的侵權行爲是套用原告錦食良園的證照,是對國家經營許可權力的侵犯。尤其在事關人身安全的食品領域,被告的默許行爲,不僅對原告錦食良園造成了經濟損失,更是侵犯了廣大消費者食品安全的權利。對原告錦食良園的經濟損失被告應予以賠償。

賠償不聲明,餓了麼老賴到何時?

裁判要旨: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認可了賀麗瓊律師、付佳律師的代理意見,法院認爲:錦食良園公司錦食良園對其經覈准取得的企業名稱、《營業執照》及《餐飲服務許可證》享有合法使用的權利,應當受到法律保護。涉案14家商戶冒用的行爲,造成市場主體和商品來源的混淆,構成不正當競爭,侵害了原告錦食良園的企業名稱權。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被告應當知道涉案商戶的不正當行爲,但未採取必要措施,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判決被告(“餓了麼”平臺)刪除涉案用戶使用的原告錦食良園《營業執照》及《餐飲服務許可證》等證照信息;在“餓了麼”網站發表聲明,以消除因涉案侵權行爲給原告錦食良園造成的不良影響,並向原告錦食良園賠償人民幣50000元以及合理費用2255元。判決生效後,被告拉扎斯公司拉扎斯向錦食良園公司錦食良園履行了賠償義務,但至今未履行發表聲明消除影響義務。

類似案例:

實務中類似的案例並不少見,但是得到法院的支持卻並不容易。江蘇徐州有一家從事英語培訓的公司,名爲“暴風雅思”(化名),早年與另一家教育公司A公司合作,授權其以“暴風雅思”公司名義開辦分校。授權期滿,經其評估決定,取消A公司加盟資格並停止合作。隨後A公司找到一家名爲“暴風中心”公司爲自己授權。隨後仍以“暴風”公司的名義,在智聯招聘、58同城等網站上發佈招聘信息。“暴風雅思”公司認爲A公司侵犯了自己的企業名稱權,且數家網絡服務平臺未盡到合理審查的義務,經過投訴後仍然不予理睬。於是“暴風雅思”公司將A公司以及6家網絡招聘平臺訴至法庭。然而一審法院、二審法院認爲A公司用來招聘所使用的是“暴風中心”公司的名稱,並未侵害A公司的企業名稱權,其他6家網絡服務平臺也不承擔連帶責任。

相關法規:

《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爲查處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27號

第四條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履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食品安全義務。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對網絡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條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建立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違法行爲制止及報告、嚴重違法行爲平臺服務停止、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理等制度,並在網絡平臺上公開。

審查不嚴,屢教不改!餓了麼再上被告席!

賀麗瓊律師

賀麗瓊律師,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學士、民商法學碩士、北京朝陽律協民事業務研究會副祕書長、中國獅子聯會北京法律與制度委員會主席、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北京律師協會會員。

賀麗瓊律師主要專注於公司內外部法律事務、民商事訴訟與仲裁以及企業併購重組、法律風險防範等業務領域。賀律師擔任了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在訴訟和非訴訟業務領域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得到廣大客戶的充分認可。

審查不嚴,屢教不改!餓了麼再上被告席!

付佳律師

付佳律師,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碩士。主要擅長公司內外部法律事務、民商事訴訟與仲裁、第三方支付非金融機構的合規管理、法律風險防範等業務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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