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哈爾濱一副區長貪污搶險救災款買車送領導,7年被提拔3次)

3月12日,哈爾濱市呼蘭區原副區長楊濤貪污、受賄、行賄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楊濤被指控貪污238.3萬元,受賄657.5萬。庭審還披露楊濤貪污搶險救災專項款購買汽車贈送其當時的領導——時任哈爾濱市交通局局長的賈劍濤。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上述二人爲上下級關係,曾共事7年。楊濤近年來多次提升,與賈劍濤不無關係。2012年12月,賈劍濤擔任呼蘭區委書記不足一年,楊濤就緊隨其步伐擔任呼蘭副區長。

24d45c85a18d9d80e3b5d9c55f76d520.jpg▲楊濤貪污、受賄、行賄一案庭審現場。

副區長三年貪污受賄超800萬

3月12日上午,楊濤貪污、受賄、行賄一案在黑龍江伊春市伊春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伊春區法院)開庭。

上游新聞記者從伊春區法院獲悉,2010年至2013年,楊濤利用其擔任哈爾濱市交通局辦公室主任、呼蘭區副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貪污搶險應急處置費用、公路處閒置資金238.3萬元;爲張寅生、閆少君等個人在工程承攬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收受上述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57.5萬元;爲謀取不正當利益,違反國家規定,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共計6.8萬元,涉嫌犯貪污罪、受賄罪及行賄罪。

在庭審最後陳述環節,楊濤當庭懺悔:“40歲時自己就擔任處長職務,也正是因爲年輕沒有把握好手中的權力,後悔自己的所作所爲,希望減輕處罰,早日迴歸社會,爲社會做有益的貢獻,回到父母身邊。”言及此,他黯然抹淚。

履新副區長前還貪污200萬

據資料顯示,楊濤出生於1970年,哈爾濱延壽縣人,1990年畢業後參加工作,進入松花江地區公路管理處,後因單位合併進入哈爾濱市公路處辦公室工作,歷任哈爾濱市公路處辦公室副主任、黨委辦公室主任。2007年,楊濤升任哈爾濱市交通局調研處副處長,此後先後擔任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公路管理處處長,運輸管理處處長等職務。

2012年12月,楊濤再次升官,擔任哈爾濱市呼蘭區政府副區長,負責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和交通運輸等方面工作。就在履新前,楊濤還抓緊機會上演最後的瘋狂。2012年8月,楊濤告訴時任通河縣交通局局長閆少君:“我要調轉工作了,我把賬面上的一筆閒置資金撥給你,你給我拿回來200萬,這筆錢就不用還了”。不久後,楊濤將267.28萬元撥到通河縣通鄉通村公路建設指揮部賬戶。2012年10月、2013 年2 月,閆少君分兩次將200萬元轉給楊濤。

2012 年11 月,楊濤還找到商人張寅生索賄,楊濤表示自己要買房子缺錢,隨後張寅生將40萬元匯到楊濤提供的銀行卡上。

83ad769178b2199858579fec286e9503.png▲賈劍濤貪污、受賄案庭審現場。

貪污救災專項款買車送領導7年提拔三次

上游新聞記者從伊春區法院獲悉,2010年,楊濤曾兩次向時任哈爾濱市交通局局長賈劍濤贈送財物,均與楊濤的崗位變動有關。

從哈爾濱交通局到呼蘭區政府,賈劍濤長期擔任楊濤的領導,二人曾共事7年。公開資料顯示,2005年至2012年,賈劍濤在哈爾濱市交通局擔任了7年一把手。2012年2月,擔任哈爾濱市呼蘭區委書記。2014年11月任哈爾濱副市長。2017年任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直到2018年4月被查。

2007年,楊濤進入哈爾濱市交通局,並在此工作了5年,這期間楊濤可謂平步青雲。2009年9月,楊濤擔任辦公室副主任,僅兩個月後,轉正成辦公室主任。爲了感謝賈劍濤在這次升遷中的幫助,楊濤送給賈劍濤10000美金(摺合人民幣68259元)。

2010年8月,哈爾濱市政府進行公車改革,取消了公車,賈劍濤便想購買一輛二手車。當時有關部門正在考覈楊濤,調動他去交通局運輸管理處處長,所以楊濤非常懂事地購買了一臺二手轎車送給賈劍濤,而這筆購車款竟是來自搶險救災的專項資金。

據悉,當時哈爾濱市發生吉林特大洪水化工桶流入松花江事故,在覈銷搶險應急處置費用時,在賈劍濤授意下,楊濤套出虛列的購油款23.3萬元,其中15萬用於購車。就在購車一個月後,楊濤如願以償的履新哈爾濱交通局公路管理處處長。

除了上述兩次升遷,楊濤擔任呼蘭副區長也與賈劍濤有所關聯。2012年2月,賈劍濤擔任呼蘭區委書記。十個月後,楊濤就緊隨其步伐,於2012年12月擔任呼蘭副區長。

據悉,2018年7月6日,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賈劍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根據通報,賈劍濤涉嫌兩項罪名: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人事調動、企業轉讓、工程發包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款”。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搶險專項資金”。

2018年11月,賈劍濤貪污、受賄案一審。除貪污救災款用於購車外,法院還認定2007年至2015年,賈劍濤在擔任哈爾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黨委書記、哈爾濱市呼蘭區委書記、哈爾濱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楊濤、欒景鵬等13人在工作調動、工程承攬、項目推進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上述個人和單位給予的人民幣、美元、手錶、黃金等款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83.04萬元。

張憲超 本文來源:重慶晨報上游新聞 責任編輯:張憲超_NN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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