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皇崗海關連續查獲 2 宗旅客違規攜帶疑似象牙製品案件,共計查獲象牙製品 91.46 克。

7 月 22 日,深圳海關隸屬皇崗海關在皇崗口岸出境大廳查獲一名旅客違規攜帶疑似象牙項鍊一條,總重 61.97 克。當日上午,當值關員在出境旅檢通道對一名旅客的攜帶物品進行查驗時,查獲一串疑似象牙製品的乳白色項鍊。經比對 X 光機圖像,該項鍊呈像與象牙及其製品獨特的"熒光綠"基本一致,初步判斷疑似象牙製品。

91.46克!海關部門連查兩宗違規攜帶疑似象牙製品案

而在 7 月 19 日,皇崗海關經自主挑查,在福田口岸出境通道查獲 1 名旅客違規攜帶疑似象牙手鐲 1 個,總重 29.49 克。

目前,上述案件均由海關處置部門依法處理。海關提醒廣大旅客,象牙及其製品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 I,屬於禁止攜帶進出境物品。我國自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起全面停止商業性加工銷售象牙及其製品。個人非法購買、攜帶、郵寄象牙及其製品進出境的,一旦被海關查獲,由海關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深圳晚報記者 李超 通訊員 王家輝、王錫城、王家璡、沙孚燁、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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