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大視角】供銷社是地方政府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的有力助手【兩會大視角】供銷社是地方政府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的有力助手

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現代農業的發展離不開金融服務的支撐。然而,由於農村金融市場存在着投入高、成本高、風險高、收益低的客觀現實,金融資源向支持“三農”事業發展方向流動一直並不順暢,嚴重製約了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

農村金融的高效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和引導,一直以來,政府在農村金融高效發展和改革中,始終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主導作用。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特別指出,“今明兩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期,‘三農’領域有不少必須完成的硬任務”,其中就包括打通金融服務“三農”各個環節。“三農”事業發展,對各地黨委政府推動和引導當地農村金融服務高效發展,提出了更加緊迫的要求。這就需要相應的服務主體來作爲政府在農村金融服務方面的抓手,提供滿足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等方面的金融服務,並保證相應金融服務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改革發展的實踐已充分表明,要從根本上解決農村金融發展難題,關鍵是要找到農村金融發展的內生動力。特別是針對小農戶生產的現實條件和現代農業發展的客觀需要,在合作金融組織體系建設上下大功夫。一方面,要積極發揮農民的主體性,在市場競爭環境下激發農村金融的內生動力,提升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另一方面,要積極發揮政府政策導向作用,保護好這種內生動力,通過提供財政補貼以及風險補償支持,儘可能降低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減小金融風險、提高經濟效益,同時防止經營異化,避免合作金融走向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爲經營目標,喪失存在的意義。

激發和保護農村合作金融發展的內生動力,需要在市場、農民和政府間架起溝通的橋樑,讓他們得以協同發展。供銷合作社作爲黨和政府密切聯繫廣大農民的橋樑和紐帶,在改革發展中也正逐漸成爲引導農民走向市場的重要力量,在推動農村合作金融發展、構建“有效市場”和“有爲政府”改革合力中有天然的優勢和使命。

近年來,各地供銷合作社深入貫徹落實中發〔2015〕11號文件中關於“穩步開展農村合作金融服務”的精神要求,依託基層社、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積極開展內部資金互助合作的實踐探索,促進了農民全要素合作,將農村儲蓄和產生於農村地區的利潤儘可能地留在了農村,在推動小農戶生產有效銜接現代農業發展、促進農戶社會信用發育、推動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中發〔2015〕11號文件規定,在開展金融服務的過程中,“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金融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要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起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切實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實踐中,各地供銷合作社不僅積極創建合作金融組織,通過規範開展具體金融服務,在有效規避金融風險的前提下,積極滿足小農戶發展現代農業的資金需求,還充分發揮緊密聯繫廣大社員的優勢,積極開展有針對性的財務培訓、制定生產計劃,讓農民充分了解合作金融及其運營規則和價值所在,吸引更多人積極入社,實現共同發展,互助互利,爲各地黨委政府有效支持農民發展合作金融提供輿論動員和示範支持。

發揮供銷合作社的作用補齊農村金融服務短板,是時代命題,對地方黨委政府穩步推進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現代農業同樣具有重要意義。供銷合作社應穩步推進農村金融發展,勇擔農村金融改革重任,爲鄉村振興注入金融“活水”。

《中華合作時報》兩會專版:

【兩會大視角】供銷社是地方政府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的有力助手【兩會大視角】供銷社是地方政府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的有力助手【兩會大視角】供銷社是地方政府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的有力助手【兩會大視角】供銷社是地方政府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的有力助手【兩會大視角】供銷社是地方政府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的有力助手【兩會大視角】供銷社是地方政府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的有力助手【兩會大視角】供銷社是地方政府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的有力助手【兩會大視角】供銷社是地方政府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的有力助手【兩會大視角】供銷社是地方政府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的有力助手

2019全國兩會專題報道

【兩會大視角】供銷社是地方政府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的有力助手

內容來源/《中華合作時報》

本期編輯/陸璐

監製/ 於璐娜 張帆

2019年徵訂開始啦!

供銷合作社自己的媒體,

不一樣的深度、不一樣的態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