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70多万债务母子俩伪造房产协议,法官凭身份证上一个细节揭穿老底

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实习生卜雅静 王雅桐

通讯员 钟晓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一十五条……决定如下:对沈某某罚款10000元,对朱某罚款10000元。”近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法官陆亮亮在第二十五法庭向一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的当事人小沈和朱阿姨当庭宣读了处罚决定书,以伪造证据妨害民事诉讼为由对其各罚款一万元。小沈和朱阿姨表示认错认罚,并当场缴纳了罚款。

房产分配协议突然出现

原来,2014年,小沈为朋友及合作伙伴小曾做担保人,向翁大叔借款90.2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并以名下位于广州市龙口西路龙腾街的一套房产作抵押担保。2016年,翁大叔在小曾迟迟不还款的情况下,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后判决小曾还款,而小沈要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之后,翁大叔以该份生效判决确定的债权人身份,到天河法院提起债权人代位析产诉讼,请求判令小沈对抵押担保的房产享有50%的产权份额。但庭审时,小沈却告诉法官,该处房产是由其与母亲朱阿姨共同共有,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还出具了一份落款时间为2000年12月3日的《关于房屋份额分配的协议》,协议中约定小沈只享有案涉房屋10%产权,其余90%产权归朱阿姨所有。

身份证号竟遭“穿越”

要求房屋析产就出现一份房产份额分配协议,真有这么巧?法官陆亮亮心生疑惑,对分配协议逐项逐字逐句审查。果然,陆法官敏锐地发现了小沈和朱阿姨“穿越”的身份证号:2000年签订的协议上出现的竟然是2005年才更新换代的18位二代身份证号码。

为进一步查明事实,陆法官向公安机关调查了朱阿姨身份证的详细情况。根据越秀区公安分局的复函,朱阿姨在1985年首次申办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号为15位;在2005年5月16日首次换领二代证,身份证号为现在的18位,期间未有遗失补领、换领登记记录。推断得到了证实,陆法官即通知小沈和朱阿姨到庭接受询问,并向他们出示回函。

小沈和朱阿姨至此才承认该份房屋分配协议是在2019年4月份收到法院传票及起诉状副本后才立时签的。如果这份协议被法院采纳,小沈将可以逃避案涉债务总额的80%,约70多万元,因此他们决定“搏一搏”。他们对此感到很后悔,当庭表示认错认罚。

母子弄虚作假各被罚1万

随后,小沈积极清偿债务,翁大叔也在收到还款后向法院申请撤诉,而法院受理了撤诉申请。但是,法官认为小沈对涉案房产的份额关系着原告的权利实现,因此小沈与朱阿姨对涉案房屋各自享有的产权份额是本案争议的焦点所在。

若该份房产份额分配协议真实有效,将会对原告案涉债务总额的80%产生影响,该协议对查明案件事实、原告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至关重要,是本案的关键证据。而小沈和朱阿姨为了逃避债务,故意提交虚构的案涉协议,妨碍了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主观恶意明显,依法应予以惩处。所以,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两人各罚款一万元。小沈和朱阿姨最终得不偿失。

法官陆亮亮表示,当事人或者证人应当履行如实陈述的义务。要依照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积极、客观、真实、全面地举证或作证,规范自己在诉讼活动中的言行,不作出虚假陈述、虚构证据等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自觉配合法院依法有序审理案件,依法行使权利。

来源 | 羊城派

图片 | 视觉中国

责编 | 陈倩

实习生 | 赵嘉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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