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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陸鵬鵬

來源:藍鯨財經記者工作平臺(ID:lanjingcj)

一張黑洞照片讓視覺中國陷入版權風波,其將法務做成銷售的模式被官媒接連點名,一時間,視覺中國因涉嫌敲詐、釣魚維權等問題遭到輿論的討伐。

然而除了圖片行業外,在文字行業一些版權維護的公司也遭到些許質疑,不少自媒體人認爲此類公司維權模式太過激進,不免有“文化碰瓷”之嫌。

抄襲、洗稿、違轉等亂象頻發

維權機構風口疾飛

近年來微信公衆號成了最大的內容平臺,在誕生無數優秀原創作品的同時,也存在大量侵權現象,因此,微信官方正不斷加強對原創的保護力度。

2017年5月,微信官方上線了原創保護功能,當公衆號推送了其他賬號聲明原創的文章,未獲修改授權的情況下,將變成分享樣式,用戶需跳轉到原創帳號頁面閱讀文章。

2018年6月,微信公衆平臺上線開放轉載功能,文章可以直接被轉載,不需要人工再次確認。轉載的文章會自動帶上原創作者名字,讀者可以通過文章底部“喜歡作者”按鈕進行讚賞,讚賞全部歸原作者所有。

2019年7月,微信公衆號文章轉載格式發生變化,原本被置於文末的來源已被移至文章頂部,除此之外,文章作者的名字也被置於明顯位置。微信此舉或將進一步加強對原創作品的保護力度。

然而微信官方一系列改版和對原創作品的保護效果有限,平臺上抄襲、洗稿、違規轉載等亂象仍屢禁不止,侵權問題頻發,在此基礎上維權騎士、快版權、原創寶等一批版權保護平臺應運而生。

平臺能夠幫助原創作者檢測到文章被其餘自媒體抄襲、洗稿等情況,隨後對此類違規現象進行保存取證,向侵權者進行索賠,以此維護原創作者的權益。

在內容創業爆發的年代,版權問題成爲從業者最大的痛點,而版權維護公司正是針對這一痛點爲原創作者提供相應的維權服務,也正因如此,上述平臺頗受資本青睞。

以維權騎士爲例,據天眼查資料顯示,2015年11月,維權騎士獲得數百萬人民幣的天使輪融資,投資方爲德同資本。2016年9月獲得數千萬人民幣的Pre-A輪融資,投資方爲青銳創投、立元創投。彼時,公司對互聯網+版權、跨平臺版權保護、知識付費版權保護等產品進行了深度更新。2017年12月,維權騎士再度獲得1600萬人民幣的A輪融資,投資方爲新錚信、青銳創投。

公司成立於2015年,兩年內獲得3輪融資,維權騎士發展之迅速可見一斑。在版權亂象頻發的內容創業時代,維權騎士趕上了風口的早班車,在此之後越來越多的版權維護平臺接連上線。

一篇侵權文可獲賠2000元

平臺與原創七三分成

就行業而言,版權維護平臺的誕生可謂是原創作者的福音。對此藍鯨聯繫到一家同樣從事版權維護業務的公司,對其與媒體的合作細節和維權模式進行了一次深度採訪。

對方向藍鯨提供了一份監測數據報告,報告中共計10份列表,分別爲原文標題、原文鏈接、侵權主體名稱、微信公衆號ID、微信公衆號名稱、文章標題、文章鏈接、發佈時間、相似度、來源。

以一篇原創文章爲例,根據監測信息顯示,共被轉載274次,119次轉載沒有註明署名出處,藍鯨發現其中不乏一些業內知名大號和官方媒體。

對方表示,如果原創方有維權意向可進行合作,將版權授予平臺方,而後平臺所屬法務會以公司名義對侵權方進行維權,即便侵權方對文章進行刪除也無礙,平臺會對文章保存證據,維權所得費用按照合同約定向原創方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具體需要合作的文章由平臺方挑選,監測出來有侵權的文章會對其進行維權,爲了控制成本一般是30個侵權方起步。當被問到成本時,對方表示包括“訴訟費+公證費+差旅費+律師費+監測人力成本”等費用。

至於費用的支付方式有兩種,一種爲原創方收取維權所得三成費用,平臺收取七成。另一種是維權所得扣除成本後,淨利潤支付原創方五成,也就是和平臺55開。

具體到文章索賠金額時,對方表示因法院不同,判決會不一樣,每個案子基本能判1000~2000元左右。由此按30家侵權方推算,全部維權成功最多可獲得6萬元賠償。

確認需要合作後,原創方需要做三件事:

1.提供白名單(平臺可用技術手段幫助解決)

2.審覈確認維權名單

3.籤合同,授權平臺

對方強調,授權之後,網絡信息傳播權僅限維權使用,完全不影響原創作者對文章的使用,也無需跟進法院流程,一切由平臺操作。

通過了解上述信息可以發現,此類版權維護平臺存在一條完整的流程體系:

授權——>監測——>檢索——>存證——>起訴——>結算

從系統監測到法務維權

維權機構成視覺中國2.0?

版權維護平臺的出現一定程度上利好了原創作者,讓優質內容在傳播過程中遇到的不規範轉載、惡意抄襲、洗稿和維權時取證難、成本高等問題得以解決。

然而隨着此類平臺的不斷湧現,維權過程中暴露出一定問題。

有作者表示,原本自己的原創文章卻被另一篇晚於自己發佈的同質文章通過某版權維護平臺舉報了,很多所謂受保護的“原創作品”實際上恰恰是盜竊而來的他人作品,一些平臺在未理清真正作者的前提下,進而幫助抄襲者進行維權,此舉無異於“文化碰瓷”。

除此之外,另有不少自媒體人對此類平臺的維權手法產生一定質疑,有觀點認爲,該模式與視覺中國的“釣魚維權”相似。之所以將其與視覺中國對比有兩點因素:

1. 此前,爲追蹤網絡侵權圖片,視覺中國曾開發出“鷹眼”圖像追蹤系統,系統利用自動全網爬蟲、自動圖像比對、授權比對自動生成報告等方式,自動處理約200萬/天以上的數據,追蹤並提供授權管理分析、在線侵權證據保全等一站式的版權保護服務。

反觀版權維護平臺的監測系統,亦可在短時間內檢測到上百篇侵權文章,兩系統對比或有異曲同工之妙。

2.視覺中國此前通過法務進行起訴,對自媒體漫天要價,從而雙方尋求商業合作。此前黑洞事件的版權風波中,央視曾刊文批視覺中國把法務做成銷售,一頭侵犯原創者合法權益,一頭又對使用者進行“維權敲詐”。反觀版權維護平臺亦是以律師起訴的方式對侵權作品進行維權。

但兩者本質上也存在一定區別,對版權維護平臺而言,維權的權利仍掌握在版權人手上,平臺方不會繞過媒體人而直接向侵權者提出訴訟。具體是否要走法律程序,決定權還是在自媒體人手中,從某種程度而言,平臺僅僅負責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另外,就版權維護平臺而言,也未曾出現過大面積漫天要價的情況,索賠金額相對合理。

目前業內對上述平臺的反饋大致爲“初衷很美好,手段有爭議”。版權保護是一個長期工程,需要內容創作者的自律、平臺的技術、政策的監管、輿論的監督以及法律的完善等諸多條件。如果僅靠維權機構的介入,市場或將陷入一種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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