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孫某拒不承認猥褻小韓的事實,但他交代案發當日下午上班的時候,在小區內碰到一個小女孩,還問她冷不冷,並且摸了她的胳膊。辦案檢察官認爲,被害人陳述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年齡適應性,而孫某、孫某兒子、被害人母親的證言等現有證據,緊密聯繫,具有客觀性、關聯性,相互印證,且沒有其他證據與被害人陳述相矛盾,可以形成證據鏈條,即孫某和被害人在案發現場有過接觸,被害人受到過性侵害,且能清晰描述過程和感受並辨認犯罪嫌疑人,遂以“零口供”提起公訴。

“零口供”也得判!65歲保潔老漢猥褻女童獲刑2年

檢察日報訊 六旬老漢趁四周無人,竟然猥褻女童,到案後雖然拒不承認犯罪事實,仍然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經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零口供”的被告人孫某被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二年有期徒刑。

7歲的小韓是濰坊市濰城區某小學一年級學生。2018年12月的一天,小韓在自家樓下玩完回到家裏,跟媽媽說:“以後我再也不要自己下去玩了!”小韓重複了好幾遍,媽媽當時並沒有放在心上。次日上午,小韓很小聲地告訴媽媽說昨天下去玩的時候:“有個掃地的爺爺問我冷不冷,還把手從我肚子一邊伸進去摸我……”小韓說出被一位穿着物業保潔員制服的掃地老漢猥褻的事情。接下來的幾天裏,小韓只有摟着媽媽的胳膊才能入睡,夜裏還會驚醒。

小韓媽媽隨即到公安機關報案。在12張無規則的照片中,小韓一下子就指認出了犯罪嫌疑人孫某,而此前二人從無交集。

經查,65歲的孫某是山東濟寧人,自幼務農,妻子和兩個女兒都在濟寧,兒子在濰坊生活。2018年9月到案發小區物業公司任保潔員。

案發次日,孫某向物業公司請假稱要做心臟手術,要回老家治病且要辭職。然而,公安機關查明,案發後,孫某沒有到濰坊或濟寧的任何一家醫院就診,也沒有任何就診記錄和診斷證明。

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孫某拒不承認猥褻小韓的事實,但他交代案發當日下午上班的時候,在小區內碰到一個小女孩,還問她冷不冷,並且摸了她的胳膊。但孫某兒子的證言則證實:“我父親說他問了一個小女孩冷不冷,還摸了她的大腿。”

辦案檢察官認爲,被害人陳述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年齡適應性,而孫某、孫某兒子、被害人母親的證言等現有證據,緊密聯繫,具有客觀性、關聯性,相互印證,且沒有其他證據與被害人陳述相矛盾,可以形成證據鏈條,即孫某和被害人在案發現場有過接觸,被害人受到過性侵害,且能清晰描述過程和感受並辨認犯罪嫌疑人,遂以“零口供”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爲,本案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鑿,被告人猥褻兒童的犯罪事實對被害人造成了身心傷害,遂作出上述判決。(記者 盧金增 通訊員 王祥光 封小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