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證監會嚴懲長生生物信披違法案)

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生生物”)問題疫苗事件發生後,證監會迅速組織力量對涉嫌信息披露違法的相關主體立案稽查,並於日前向相關案件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依法從嚴懲處長生生物在資本市場上的違法行爲。

經查,長生生物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是未按規定披露問題疫苗不符合標準以及停產和召回的相關信息;二是披露子公司產品有關情況的公告存在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三是未披露被吉林藥監局調查的信息;四是違規披露狂犬疫苗GMP證書失效致主業停產以及該證書重新獲取的情況;五是披露的2015年至2017年年報及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依據《證券法》的相關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長生生物處以60萬元罰款的頂格處罰,擬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高俊芳等4名當事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的頂格處罰,同時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其他涉案當事人給予30萬元以下不等罰款,同時擬對張友奎等3名當事人採取5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證監會將在充分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意見後,依法作出正式行政處罰決定。

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關乎人民羣衆切身利益和社會安全穩定大局。長生生物疫苗事件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證監會將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和李克強總理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依法徹查並從嚴懲處長生生物案件當事人的違法行爲,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嚴懲不貸,讓違法者付出應有的代價。市場各方應以長生生物案爲鑑,充分警醒,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誠信經營、規範運作,切實保證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共同爲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穩定發展做出努力。

吉國傑 本文來源:證監會網站 責任編輯:吉國傑_NBJ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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