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二條,交通警察應當對事故現場開展下列調查工作:。因果關係是指交通事故當事人造成事故損害後果與涉及違法的事故原因之間的直接關係。

車禍責任判定:1、根據因果關係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因果關係是指交通事故當事人造成事故損害後果與涉及違法的事故原因之間的直接關係。2、根據路權原則認定交通事故責任。

車禍責任判定是怎麼進行的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二條,交通警察應當對事故現場開展下列調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現場,查明事故車輛、當事人、道路及其空間關係和事故發生時的天氣情況;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現場證據材料;

(三)詢問當事人、證人並製作詢問筆錄;現場不具備製作詢問筆錄條件的,可以通過錄音、錄像記錄詢問過程;

(四)其他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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