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伴随着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被银川市贺兰县检察院实施批捕,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2019年首个“零口供”破获入室盗窃案宣布侦破。

2018年底至2019年2月上旬,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陆续接到居民报案称家中丢失财物。更甚的是,有一天五六位群众同时报案,且案发都集中在凌晨时分。由于连续发案,贺兰县入室盗窃案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确立为挂牌督办案件,要求尽快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

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成立办案小组,分头行动,通过调监控、现场痕迹查找及其他技术手段,初步锁定嫌疑人杨某某。2月11日下午,民警在银川南门劳务市场旁的一家小招待所里将杨某某抓获。

今年39岁的杨某某是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小学二年级辍学后,他便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经常流连赌场,生活来源就靠偷盗,成年后常常住在二三十元一晚的小旅店。因沾染偷盗恶习,短暂的婚姻很快结束。

杨某某常昼伏夜出,具备一定的反侦查技能。居住在兴庆区,作案地点却在贺兰县,流动性大。杨某某通常一人打车到贺兰县城,选中一个老旧居民区后,先观察一二楼住户门窗,待凌晨时分,借助天然气或雨水管道等攀爬门窗入户,盗走手机一类的物品后迅速逃离。有一次,杨某某入室盗窃时,被醒来的居民发现,险被抓住。“尽管这样,杨某某继续疯狂作案,毫无收手的迹象。”

归案后的杨某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办案民警决定对他“零口供”定罪。

为此,民警再次走访家属、查看监控、反复对比作案现场手纹、足迹和DNA等痕迹物证,利用其他各种技术手段搜集证据。“零口供对证据要求特别高,证据收集过程相当繁琐曲折”,刑警中队杨沛亮中队长介绍。

经过一个多月的证据搜集,民警初步断定,杨某某在贺兰县居民区涉嫌入室盗窃案38起,涉案金额10万元左右。“不夸张地说,杨某某几乎偷遍了贺兰县的老旧小区”。

经查,杨某某因盗窃罪曾在金凤区和内蒙古乌海市分别被判刑。被贺兰警方抓获时,正处于因入室盗窃被吴忠警方取保候审阶段。

鉴于此,等待他的,将是3至5年有期徒刑。

几乎偷遍贺兰县老旧小区,却拒不认罪,男子被“零口供”定罪!

几乎偷遍贺兰县老旧小区,却拒不认罪,男子被“零口供”定罪!

几乎偷遍贺兰县老旧小区,却拒不认罪,男子被“零口供”定罪!

  图为由警方提供的杨某某作案时的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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