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傑克‧普羅塔,來源:重大歷史懸疑案件調查辦公室,更多案件內容可見WX:xuanyizhi

日治時期以來,醫生是臺灣社會上最受人尊敬的職業之一。因爲有崇高的地位跟無可取代的專業,醫生往往也會成爲地方上的頭人。

劉堂坤就是一名取得國外醫學博士的年輕醫生,在嘉義市開設劉內科醫院,僱有謝夏、楊淑等護士。劉堂坤在地方上頗有影響力,比如若有人自知官司勝訴無望,便會買通司法人員,其中做仲介者,便稱做司法黃牛。

劉堂坤據說就是嘉義市知名的司法黃牛,甚至被稱作“地下首席檢察官”,替人喬定各種官司。白天是受人尊敬的醫生,夜裏是影響司法的黃牛,可說是呼風喚雨。

不過有一天,“地下首席檢察官”的醫院裏鬧出了人命。

一覺不醒的年輕生命

1964年7月19日一早,劉內科醫院的護士楊淑走進值日室,看到另一個護士謝夏倒在牀上,怎麼叫都不醒,找來煮飯下女陳月娥來搔癢也沒有反應。

不久劉內科醫院的三輪車伕李發也來了,並說他知道謝夏昨天晚上有喫過敏性鼻炎的藥,可能是因爲這樣才醒不來。

李發找到了在隔壁外科診所工作的謝夏哥哥謝瑞騰,來看謝夏發生了什麼事,但謝瑞騰把了脈翻了眼睛都沒有反應。

醫院院長劉堂坤

就在衆人拿不定主意該怎麼辦之際,醫院院長劉堂坤下樓,檢驗了謝夏的狀況。他初步判斷謝夏可能是喫了過量的安眠藥,楊淑也找到了可能是謝夏服的“巴比妥”,劉堂坤即說道:“服這種藥必須要洗胃”,於是一行人馬上爲謝夏洗腸注射,無奈急救到十一點多,謝夏仍然不幸死亡。

謝夏爲什麼會服安眠藥過量呢?在沒有病史的情況下,恐怕只有“自殺”能解釋整件事的原因。

謝夏當時不過20歲,而且有論及婚嫁的男友,如此年輕的生命竟然選擇自殺,兄長謝瑞騰縱然感到意外,卻也沒有多疑。

他認爲若還要聯絡警方,勢必還要經過麻煩的驗屍程序,所以打算不經司法程序,並請她生前的上司劉堂坤開具了死亡診斷書。

原本這件事情便要結束,可是很湊巧地,嘉義一名檢察官莊柏林,無意在地方報紙上看到這則社會記事,紀載風聞爲“地下首席檢察官”,司法黃牛劉堂坤醫生的家務事。

莊檢察官覺得可疑而主動偵辦,謝夏的死亡迷雲才又引人注目。

姦殺案被揭發

本來被認爲是自殺的謝夏案因爲檢察官的疑心而重啓調查,在案件開頭法醫李六檢驗後,發現謝夏處女膜有破裂三分之一,且有血塊,由於月經之血不會結塊,因此生前可能有遭人強暴。

那麼,謝夏之死跟“性”這件事有關嗎?若是的話,對她犯下這樁暴行的人又是誰呢?

很快地,嘉義地檢署便接獲通報,指出劉內科醫院的三輪車工友李發,曾對謝夏迫奸,導致謝夏自殺,所以刑警便將李發逮捕。

李發被捕後也承認他18日晚上曾經強暴謝夏,才導致謝夏服藥“自殺”。

“兇手”馬上現身,真相竟然這麼快就大白了嗎?可惜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衆多的疑點才正要接受司法調查的一一檢驗。

謝夏案的證物與卷宗(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就在訊問李發的同一時間,主辦檢察官在9月23日收到謝夏解剖內臟檢驗報告,該報告指出:“謝夏腦部、肝部均含有安眠藥中毒的毒素反應,但她腸胃內並無此項毒素反應。證實謝女的中毒,不是口服,而是遭人意外麻醉致死。”

檢驗報告中並特別指出:一個人服毒自殺,雖經洗腸,但潛附在腸胃部毒素,仍無法全部解除,而該潛附毒素的潛在時間非常之久。

謝夏在7月19日死亡前,雖經劉堂坤洗腸,但根據醫學上判斷,如果謝夏是服毒自殺,那潛附在腸胃上毒素仍然會存在。因此,檢驗報告中未在謝夏腸胃內發現有毒素反應,證實她生前並未服毒。

由於這個證據,檢察官認爲謝夏並非服毒自殺,李發的自白應該有問題。果然,檢察官當日再次一訊問李發,他便當場翻供,說事情並不是他乾的。

是在謝夏死後,院長劉堂坤曾把他找到辦公室內,用各種方式威脅利誘他出來頂罪,並教他這套說詞。

爲什麼劉堂坤,要如此介入診所護士的離奇死亡命案呢?

可疑的一根毛

劇情急轉直下,謝夏上司、當日爲他急救的劉堂坤竟然被指控教唆他人認罪,妨礙案件調查。而檢察官在調查劉堂坤之後,也確實發現一些疑點。

起初,劉堂坤等人認定謝夏死亡的原因是自殺,那麼劉堂坤身爲醫師,明知“自殺事件不可開具死亡證明”,又爲何要開?

而這張死亡證明的內容也有很多疑點,劉堂坤說他開出的死亡證明上是寫謝夏死於“肺水腫”,並註明是“自殺”,謝夏哥哥謝瑞騰卻說當初他不是這樣寫;而且謝夏死亡後,劉堂坤曾經夥同刑警、民意代表將死亡證明取回。

種種不自然的舉動,顯示劉堂坤似乎有意掩蓋謝夏命案的相關真相。

此外,劉堂坤也無法在偵訊中說明自己18日當晚的行蹤。

嘉義私立嘉華中學校長陳鉛筆到地檢署爲劉堂坤作證,表示他們兩個曾經在後壁中學新生放榜前一天,在劉內科喝酒到凌晨兩點;但一同喝酒的該校會計張秋郎及司機朱石柱,卻都說不出這次聚會的肯定日期,而傳訊後壁中學一位老師後,其說放榜日“可能”是19號。

但有關劉堂坤當晚行蹤的說法還不只如此,劉堂坤在審理階段說謝夏死亡前夕,他是到世界旅社開房間喫酒,與花名英子的女子歡樂到了兩點,這件事情英子及其老闆陳吉定都有出庭作證。

所以說,劉堂坤其人在18日晚間到底出現在哪個空間呢?兩個不在場證明相撞,就顯示兩邊必有一方有可疑之處,甚至於兩方都有問題。

儘管劉堂坤有使人認罪、不在場證明可疑等疑點,顯示他很有可能就是性侵謝夏,乃至以麻醉藥謀殺她的兇手。

然而,上述這些證據都只是間接證據,本案仍然欠缺如目擊證人、劉的精液等強力證據,可以證明劉堂坤必須負責。最後讓檢察官起訴劉堂坤的關鍵證據,竟然是一根體毛。

據說案發之初有個記者於報導中提議驗體毛,這才讓檢察官有了新的想法——8月31日檢察官與法醫再次開棺驗屍,從謝夏下體取回了51根體毛,並在刑警大隊鑑定後,再送往日本鑑定一次,發現五十一根體中,有一根扭斷遺落的體毛,與其他五十根體毛均不一樣。

之後檢察官在劉堂坤、李發二人身上,各拔取體毛十五根,覈對化驗鑑定結果發現,這根特別的體毛與劉堂坤身上的體毛相同,證明這根由謝夏下體所取得的體毛是劉堂坤遺落,檢察官依此指控劉堂坤在謝夏命案中,應負強姦殺人罪嫌。

科學中的不科學

謝夏命案喧騰一時,她生前的上司醫院院長劉堂坤,如今成了涉嫌性侵又謀殺她的被告。

謝夏案件一共纏訟八年,劉堂坤一審、二審都被判處死刑,卻都不服上訴,宣稱自己無罪;直到1973年2月,最高法院判處劉堂坤無期徒刑確定,判決書記載:“劉堂坤在嘉義開設劉內科醫院,自任院長兼醫生,僱謝夏爲護士。五十三年七月十八日以麻醉藥及安眠藥,使謝女昏迷,失去抵抗力,施以非禮。謝女因藥力過重,中毒死亡。劉將她抱至護士值日室牀上,把安眠藥置於身旁,僞裝謝女自殺。案經檢察官發覺,主動檢舉偵查。”

有人稱這“一根毛”的辦案手法是臺灣史上的首宗科學辦案,但也不乏質疑的聲音,比如作家晏山農在其文章寫道:“彼時已有法醫人士指出,同屬一人的毛髮都可能因時間、飲食起居之不同有異,所以醫學鑑定上只能稱相似,不能說完全相同,且該大體並未驗出精液,所以直接證據相當薄弱。”

作家李敖也曾說道:“犯罪之認定全憑客觀的證據,這本是近代證據法則的公理,不容任何什麼訓練班講習班出身的法官亂來曲解的。不根據證據而根據荒謬的類推方法來判案,這種流弊是最危險的。即以這次命案爲例,劉堂坤在初審中被判死刑,洋洋萬言的判決書完全是一篇‘猜謎示範’的範本,並不是咬得緊緊的有力證據書。”

劉堂坤在謝夏命案中的所作所爲,諸如教唆他人頂罪、袒護真兇、開立錯誤的死亡證明書等等,這些疑點確實使他看起來很可疑。

不過,真正能夠證明他有罪的,還是要靠強力的直接證據;而一根“看起來”屬於劉堂坤的斷裂體毛,沒有DNA或髓值型態等更細緻、實證的鑑識,是否就足以讓一個人入罪呢?

在這個案子中,之所以強調“科學辦案”,或許是因爲當時大多“不科學辦案”。

而到了現在,雖然檢警機關大概不會再自詡是“科學辦案”,但我們仍需牢牢記着:制度或科學再美好,始終是由不完美的人在運作,尤其是在影響人們權利至關重大的司法程序中,更應保持對證據實事求是、謹慎使用權力的態度,才能避免爲了追求正義,讓正義女神的劍指錯了方向,陷人冤屈,更甚者錯殺無辜。

作者:傑克‧普羅塔,來源:重大歷史懸疑案件調查辦公室,懸疑志微博主要是分享各類奇案、懸案、大案、重案、悍匪、局騙及基於真實的故事,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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