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16歲新娘遠嫁杭州24歲表叔 非法拘禁如何處罰?

近日,16歲“新娘”嫁24歲表叔的事牽動着人們的心,備註全國輿論關注的16歲甘肅隴西“新娘”芳芳遠嫁杭州24歲表叔一事被傳的沸沸揚揚。

女孩見到自己的親人和記者後,終於說出了實話:“我是被騙到杭州來的,手機被砸了,還不讓和我家裏聯繫。”女孩話一出,讓在場所有人都大喫一驚。因爲上一次有記者給她打電話時,女孩說是自願的。因爲當時女孩被看得很緊,不敢說別的。現在看來,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 芳芳說:“他們每天都不讓我出門,有一次我給我媽打電話,他們還摔了我的手機,不讓我和家裏人聯繫。”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表示:“李某明及其母親,對芳芳採取了限制活動範圍、摔手機、阻止報警等方式以切斷其與外界聯繫,實質性地限制了芳芳的人身自由,該行爲已經涉嫌觸犯非法拘禁罪、故意毀壞財物罪。”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與非法拘禁罪的區別?甘肅16歲新娘遠嫁杭州24歲表叔 非法拘禁如何處罰?

1、兩者之間的區別實際上是度的問題。 非法拘禁罪的程度更強,已經構成犯罪,要受到刑事處罰。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程度較輕,並不屬於犯罪,可能只涉及治安處罰和民事賠償。

2、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行爲是指違反法律的規定,用各種各樣方法、手段等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情節較輕者,不會構成刑事處罰的行爲。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8條規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爲。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

4、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之一。狹義的人身自由僅指公民的身體自由不受侵犯,即公民享有不受非法限制、監禁、逮捕或羈押的權利。廣義的人身自由還包括與人身緊密聯繫的人格尊嚴和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受法律保護等。

超過幾小時算非法拘禁?甘肅16歲新娘遠嫁杭州24歲表叔 非法拘禁如何處罰?

非法剝奪人身自由是一種持續行爲,即該行爲在一定時間內處於繼續狀態,使他人在一定時間內失去身體自由,不具有間斷性。時間持續的長短不影響本罪的成立,隻影響量刑。但時間過短、瞬間性的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爲,則難以認定成立本罪。一般情況下,超過24小時,纔會對行爲人以該罪定罪處罰。

非法拘禁罪會判幾年?甘肅16歲新娘遠嫁杭州24歲表叔 非法拘禁如何處罰?

1、構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未造成傷害後果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非法拘禁人數、次數、拘禁時間、致人傷亡後果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非法拘禁罪如何處罰?甘肅16歲新娘遠嫁杭州24歲表叔 非法拘禁如何處罰?

​根據刑法第238條第1款、第2款的規定,犯非法拘禁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條、第232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非法拘禁罪的,從重處罰。

所謂具有毆打、侮辱情節,是指爲實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過程中進行毆打或侮辱。作爲非法拘禁罪嚴重情況的毆打、侮辱是否包括毆打、侮辱行爲獨立構成犯罪的情形,應當包括輕傷罪和侮辱罪在內,但是不應包括重傷害的故意傷害罪在內,對於過失造成重傷的,應適用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結果犯之法定刑;故意造成重傷的,則應根據本條第2款的轉化犯規定,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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