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京報訊(記者 高楊)8月12日,記者獲悉,紫光學大於近日發佈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清華控股、紫光集團與深投控已共同簽署《合作框架協議之終止協議》(以下簡稱“終止協議”),決定終止向深投控轉讓紫光集團部分股權的相關事宜。紫光學大稱,2018年10月25日,清華控股、紫光集團與深投控共同簽署了《合作框架協議》,清華控股擬向深投控轉讓紫光集團36%股權,並擬約定在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由清華控股和深投控一致行動或作出類似安排,達到將紫光集團納入深投控合併報表範圍的條件,以實現深投控對紫光集團的實際控制。

原標題:紫光學大終止向深投控轉讓股權 清華控股仍爲實際控制人

新京報訊(記者 高楊)8月12日,記者獲悉,紫光學大於近日發佈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清華控股、紫光集團與深投控已共同簽署《合作框架協議之終止協議》(以下簡稱“終止協議”),決定終止向深投控轉讓紫光集團部分股權的相關事宜。

紫光學大稱,2018年10月25日,清華控股、紫光集團與深投控共同簽署了《合作框架協議》,清華控股擬向深投控轉讓紫光集團36%股權,並擬約定在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由清華控股和深投控一致行動或作出類似安排,達到將紫光集團納入深投控合併報表範圍的條件,以實現深投控對紫光集團的實際控制。

公告顯示,鑑於近期內外部市場環境變化,經各方友好協商,日前,清華控股決定終止向深投控轉讓其所持紫光集團36%股權。2019年8月8日,清華控股、紫光集團與深投控共同簽署了《合作框架協議之終止協議》,各方同意自該協議簽署之日起,《合作框架協議》將被終止,其對各方不再具有任何法律約束力,除《合作框架協議》第六章約定的保密義務外,各方在《合作框架協議》項下的其他全部權利義務均不再享有或履行。

紫光學大表示,本次終止協議簽署後,紫光集團的原有股權結構保持不變,清華控股仍持有紫光集團51%股權,仍爲紫光集團控股股東及公司實際控制人,將繼續支持紫光集團發展。

記者瞭解到,在半年度預告中,紫光學大稱其2019上半年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8200萬元至1.1億元,較去年同期變動範圍爲-18.89%至8.81%。業績變動原因爲,公司2019年上半年教育培訓服務業務經營穩定;公司業績受K12一對一教育培訓業務季節性週期影響,使得2019年上半年尤其是第二季度收入相對高於其他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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