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此,出版社在出版時一定要注意,切勿僅以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著作權侵權免責抗辯,忽視對所出版圖書內容及進行著作權審查。法官說:在審理中,幾乎所有的出版社在與作者或書商(聯繫出版業務的公司或個人)訂立的出版合同中都約定,作者或書商保證享有所出版圖書的著作權,如因圖書侵犯他人權利,出版社不承擔任何責任。

“抄襲”事件遍地開花

出版社對圖書的出版如履薄冰

那麼法律是如何保護著作權

出版社在出版圖書的過程中

又面臨哪些法律風險呢……

京法巡迴講堂|圖書出版防踩雷,一不小心就“侵權”

本次

“京法巡迴講堂”

西城法院民四庭資深法官

趙慶麗

來到了

中國大百科出版社有限公司

針對“與圖書出版有關的著作權法律問題”

爲大百科出版社的業內人士答疑解惑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法官都講了哪些有用的知識吧~

“著作權侵權”誰來背鍋

書商聯繫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涉及侵權,責任誰來承擔?

法官說:在審理中,幾乎所有的出版社在與作者或書商(聯繫出版業務的公司或個人)訂立的出版合同中都約定,作者或書商保證享有所出版圖書的著作權,如因圖書侵犯他人權利,出版社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此協議之後出版社在編輯、審校書稿時,往往忽視著作權方面的審查。但是,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這種約定僅能約束合同雙方,對提起侵權之訴的權利人無約束力,出版社無法因此免除侵權責任。

因此,出版社在出版時一定要注意,切勿僅以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著作權侵權免責抗辯,忽視對所出版圖書內容及進行著作權審查。

出版社“賣書號”,遇到侵權跑不了

出版社僅提供書號,圖書的出版由書商全權負責的做法不可取。

法官說:由於我國現行出版業行政管理體制的要求,正式出版物必須有用於“識別身份”的書號,只有符合《出版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出版單位纔有權使用新聞出版總署統一管理並標註的書號。有些出版社以管理費或出版費用的名目向書商收取費用,同時給書商提供書號用於出版圖書(俗稱“賣書號”),此後由書商負責圖書的複製發行等全部事宜。此種經營模式下出版的圖書極易發生侵權糾紛,由於不清楚圖書內容,出版社往往無法在訴訟中進行有效抗辯。

圖書出版,“先斬後奏”可不行

出版社在作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出版圖書,可能已經犯了“故意侵權”的大錯。

法官說:這一問題主要出現在出版社出版的網絡美文集、小說集中。由於書中收錄了相當數量的同類作品,出版社稱無法事先聯繫作者,就在書後提示:如果作者發現自己的作品被收錄了,可以與出版社聯繫稿酬事宜。但這種單方聲明並不產生免除侵權責任的效力。而且,相當數量的作者並沒有機會發現圖書,也不會向出版社追討稿酬,出版社的行爲存在主觀故意。

出版掛名作者圖書,可能一起成爲“被告”

爲了圖書的競爭力掛名“名人”,可能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權。

出版管理要規範

出版圖書要規範,提高證據保留意識。

法官說:個別出版社出於儘量少付作者稿酬的目的,不標註印數;有些出版社出於吸引讀者的目的虛報印數。發生侵權糾紛時,雙方對圖書印數發生分歧,出版社不提供真實的委印單導致法院無法查明圖書真實印數。

上述問題產生的原因在於某些出版社在著作權保護方面認識不足、責任編輯著作權法知識匱乏以及出版管理不規範、證據保留意識不強等。

京法巡迴講堂|圖書出版防踩雷,一不小心就“侵權”

到場的出版社工作人員認真的聽趙法官普法

那麼

怎麼在出版前“自審”避免侵權呢?

在著作權侵權的案件中,主要問題集中在文字作品內容侵權訴。

著作權法所稱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爲己有。文字作品內容侵權訴訟既包括一般抄襲,也包括高級抄襲的指控。從抄襲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動照搬他人作品的行爲,也有經改頭換面後將他人作品或作品片段竊爲己有的行爲,前者爲低級抄襲,後者爲高級抄襲。低級抄襲的認定相對比較容易,高級抄襲的認定就複雜得多。

判斷抄襲時,可以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

應該明確區分表達和思想。著作權法只保護表達,而不保護思想,因此,在判斷侵權時,區分思想和表達就極爲重要。但是,在許多情況下,作品中的思想和表達的分界點並不十分清晰,只能在個案中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2

判斷作品是否相似,應在重視比較表達的同時,關注作品的主題和思想。

3

全面對比原則。應綜合作品的構思、語言風格、人物特徵及關係、主要情節等因素進行考慮,不能完全割裂各部分的關係。

抄襲與其他侵權行爲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第一,行爲具有違法性;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係;第四,行爲人有過錯。其中,行爲人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這一原則也同樣適用於對抄襲侵權的認定,而不論主觀上是否有將他人之作當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講堂結束後,趙法官爲到場工作人員答疑

京法巡迴講堂|圖書出版防踩雷,一不小心就“侵權”

出版圖書過程

可能遇到的“坑”還有很多

相信到場的小夥伴

聽了趙法官的普法小課堂

可以在今後的工作學習中

少走一些彎路

“京法巡迴講堂”

普法持續進行中……

—— END ——

| 攝影:田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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