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人的記憶,在很多時候,只有七天

人的記憶是一種很奇怪的存在,有些事情可能會記上一輩子也不會忘記,但有些事卻可能會在轉眼瞬間之後便被拋到腦後,不復存在。

——題記

在後臺收到了一條信息,大意是說:“在自己所處的團體,原先的自己一直很受人矚目,但不知從何時開始大家變得不再關注他,自己也感覺到被冷落,很煩惱也很失落……”

看到這一段信息的時候,沉默了會,纔回道:“人的記憶有限,永遠都無法去儲存太多,但時光在走,萬物在變,所以不管任何新鮮都很難令到其長久保鮮而不褪色。”

記得在很久以前與朋友聊天之時,曾跟朋友談過這麼一段話,說:“名氣這東西很奇怪,有些時候,可能在你未經意之間就擁有了。但也有些時候,在你還以爲擁有的時候,卻消淡了。”

一個人之所以能引發旁人的注意,多半是因爲觸動到了某一個節點或是擁有某些特長,而後被人發覺與炒作,也就逐漸擁有了一些名氣。

但這樣的一種名氣在很多時候就像是空中閣樓,看似華麗茂盛,但卻從存不得長。或許也可以這來說,人之性多喜新而厭舊。大多數事物當其新鮮感過後,自然而然也就會被更新的新鮮給取代替換,至於原本的那份新鮮自然也隨着退去自身的光彩,變得不復引人注意。

人的記憶很奇怪,所能儲存的時長跟當時所觸發的那一份情感有關。據說也只是據說,所觸動到的情感越強越深越烈,那麼關於這一段的記憶就會隨着觸動到的強度或是說深度而逐漸拉長,反之,自然隨着變短。

特別是我們現在所處的這個時代是一個信息化爆炸的年代,在這樣的一個時代我們所能接觸到的信息幾近無限,但我們自身的記憶或者也可以說是腦力運轉卻從來都不是無窮的。所以不管是我們自身的潛意識或是大腦的一種自我防護與保護意識,都會令到我們在下意識的做出刪除剔除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情,以此來保護與保存自身想儲存與記住的事情,而後也不會因此而遭受過多的磨損與傷害。

因此有了那麼一句很坑人的話,說:“人的記憶,在很多時候其實只有七天,也只能保存七天。”

打個最簡單的比如,現在回問下自身:“七天前,你曾喫過哪些飯菜,又各自喫了多少?”估計錯非一些特殊的緣故關係,可能有很多人都回答不上來了吧!

如果上面那個例子還不夠味道,那再小小舉個例子。

好像去年還是前年,有段叫什麼:“藍瘦(難愛)想哭(香菇)”的短語很是火熱,可是現今若是不特意去提醒,卻還有多少人會記得住這樣曾火熱過挺長一段時間的言語呢?

應該都差不多忘卻了吧!

人的記憶,在很多時候,只有七天。

所以不管是名氣也好,事物也罷,都會隨着時光的流失而逐漸變淡直到忘卻,在這其間固然有更新鮮事物的關係,卻也有厭倦的緣故。

所以若是不想讓自己失色變淡,站在舞臺之中受光芒注視,那就好好提煉自身,要麼變得無可替換。

要麼,重新定位出發,再起噱頭,再造新鮮。

這樣一來,自然而然能再受光芒之注視!

篇外文:想想,其實也挺羨慕那位發信息給自己的網友,最少他感受過什麼叫出名,什麼受人關注。

而不像書,也沒什麼特長,又沒什麼傲人的社交關係,純一個平凡小打雜,整日裏爲了一日三餐奔波與拼搏,能存活下去感覺都是上蒼垂青了。

這出名跟受人關注,嗯,好像離自己好遠好遠啊!

末了,老習慣,本文純是瞎想亂寫,只可觀賞不能當真,當然也與書無關!

……

文: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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