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的好

司機一滴酒,家人千行淚。

這可真不是一句危言聳聽的話

喝了酒了真的別動車!

小編見過不少因酒駕而造成悲劇的事例。

酒駕的代價

1

2018年3月29日10時許

張某酒後無證駕駛三輪載貨摩托車行駛至巴東縣金果坪鄉“金連線”1.5km處時,因涉嫌酒後駕駛被執勤民警查獲,後經血液檢測,乙醇含量爲143.2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爲。2018年10月8日,張某被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2

2018年4月23日17時許

蘭某無證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行駛至巴東縣沿渡河集鎮鮮果坊門口時,撞上停靠在路邊的小車車頭,蘭某負該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民警在處警過程中發現其有酒駕嫌疑,後經血液檢測,其乙醇含量爲131.6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爲。2018年9月28日,蘭某被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3

2018年5月16日10時許

譚某酒後無證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行駛至巴東縣沿渡河鎮沿羅路山哥紅酒廠門口時,因涉嫌酒後駕駛被執勤民警查獲,後經血液檢測,其乙醇含量爲194.9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爲。2018年9月28日,譚某被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4

2018年6月14日13時許

向某酒後無證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行駛至巴東縣沿渡河鎮雙神線巴東縣神農溪景區旅遊發展有限公司漂流接待中心門前路段後,便倒地睡覺。公安民警接警後在處警過程中發現其有酒駕嫌疑,後經血液檢測,其乙醇含量爲274.6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爲。2018年10月8日,向某被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5

2018年6月30日3時許

向某酒後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行駛至巴東縣信陵鎮沿江路東方明珠酒店門口時,撞向道路中間隔離欄,造成其本人受傷、車輛及公路隔離欄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向某負該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民警在處警過程中發現其有酒駕嫌疑,後經血液檢測,其乙醇含量爲144.4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爲。2018年9月28日,向某被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6

2018年7月10日9時許

譚某酒後駕駛二輪摩托車行駛至巴東縣沿渡河鎮雙神線“高佬莊餐館”門口時,因涉嫌酒後駕駛被執勤民警查獲,後經血液檢測,其乙醇含量爲151.3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爲。2018年9月28日,譚某被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檢察官說法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爲。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醉駕不限於小型轎車,也包括摩托車。

檢察官提醒廣大司機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生命是寶貴的,切勿抱僥倖心理

醉駕=罪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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