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供者的帶有乳腺癌細胞的肺、腎、心臟和肝在捐贈後都成了“特洛伊木馬”,引發一系列死亡。

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腎臟學教授弗雷德裏克·貝梅爾曼斯(Frederike Bemelman)團隊最近在《美國移植雜誌》上發文講述了一起“極爲罕見”的案例。

在接受了同一位捐贈者的器官移植後,4名受者在數年內先後患上乳腺癌,並造成其中3人死亡。

這個案例再次引發了對器官移植治療疾病價值的討論,以及如何能避免這種雪上加霜的後果。

器官移植受者因供體器官而染上癌症很少見,這也是貝梅爾曼斯從事器官移植20年來遇到的第一次。

也許,這種情況會動搖人們對器官移植的看法和信念,不再願意接受器官移植。

不過,從這個案例看,這種情況只能說是目前是因爲技術上還無法解決的短板而造成的。

器官供者53歲,2007年死於卒中。在其供出器官前當然經歷了標準的器官捐獻篩查程序,做了包括胸部、心臟及腹部超聲波在內的一套完整的身體檢查,都沒發現任何問題,供者的乳腺癌“在捐贈的那個時候根本就測不出來”。

然而,供者的帶有乳腺癌細胞的肺、腎、心臟和肝在捐贈後都成了“特洛伊木馬”,引發一系列死亡。

有5名患者接受了該供者的器官。其中心臟移植接受者在移植5個月後即死於膿毒病。隨後短短6年間,剩下4人均患上來自捐贈者的乳腺癌細胞引發的癌症,並造成3人死亡,僅1人倖存至今。

從利益最大化或利弊權衡來看,這些因移植器官而死亡的病人最短的活了16個月,最長的存活了6年。

但是,如果他們不接受器官移植,則有可能在等待適宜的器官的過程中隨時病故,要知道,美國每年排隊等待器官移植的人已經超過10萬。從能有效延長生命來看,接受器官移植應當是一個更優選擇。

不過,如何讓器官移植的受者享有更多的收益,在移植器官後存活更長的時間,是一個需要不斷研究和改善的問題。

過去,器官移植面臨的潛伏性疾病感染的威脅,其中最大的是染上艾滋病。

由於艾滋病病毒(HIV)感染人的免疫T細胞後有一個空窗期,無法在血液檢測時查出來,因此,如果攜帶有HIV的但檢測爲陰性的人在去世後捐贈器官就有可能讓受者染上艾滋病,這種情況時有發生。

2011年,紐約一名男子接受活體腎臟移植手術後,從供腎感染了HIV。這也是美國實行器官供者進行HIV檢測制度後,首個因接受人體器官移植而染上HIV的病例。

在檢查時,供者並沒有什麼問題。因此,研究人員認爲,供者是在檢查之後、捐腎之前的幾天內染上HIV的。

很有可能是在這期間,供者與他人發生性關係染上了HIV,最後通過捐腎,把HIV傳給了接受其腎的病人。

這也意味着,器官移植目前尚無法避免受者染上供者器官來源的HIV。即便如此,HIV陽性者是否可以捐贈器官在全球也引發激烈爭論。

過去不允許HIV陽性者捐贈器官,但由於供體器官的短缺,美國首先提出應解禁HIV陽性者捐贈器官,條件是,他們捐贈的器官只用於HIV感染者和病人。

2013年,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了HOPE法案,允許HIV陽性者捐贈器官供HIV陽性患者使用。

此後的2016年,美國約翰斯·霍普金斯醫院得到美國器官聯合分享會的許可,完成了美國首個HIV陽性患者間的腎臟移植,以及世界首個HIV陽性患者間的肝臟移植。

這一允許HIV陽性者捐贈器官的法規也使得器官移植在美國每年能多挽救1000人的生命。

在如何避免器官移植的受者染上諸如癌症、艾滋病方面,有更多的研究和工作要做,但目前有些兩難。

例如,如果在捐贈前對供者進行CT掃描,會發現很多根本不必要發現的病症,這會讓供體器官供不應求的局面更加惡化。

美國每年有10多萬人排隊等待器官移植。在中國由於各種原因雖然排隊等待的人並不如美國多,但供體器官的短缺狀況更爲顯著。

目前中國每年有器官移植需求的病患達30多萬,但每年中國的器官移植只能做7000~8000例,供體器官短缺是一大原因。

當然,爲了讓器官移植能更好地挽救人們的生命,需要對供者的艾滋病、癌症和其他疾病檢測進行更多更深入的研究,早日實現簡易可行的檢測,避免器官移植受者染上與供者相同的疾病。

相關論文信息:

https://doi.org/10.1111/ajt.14766

《中國科學報》 (2018-10-12 第7版 作品,原題《因供體染癌,器官移植值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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