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彌陀經要解】雲:

「信事」者:深信只今現前一念不可盡故,依心所現十方世界,亦不可盡。實有極樂國在十萬億土外,最極清淨莊嚴,不同莊生寓言。是名「信事」。

「信理」者:深信十萬億土,實不出我今現前介爾一念心外,以吾現前一念心性實無外故。

又深信西方依正主伴,皆吾現前一念心中所現影。全事即理,全妄即真,全修即性,全他即自。我心遍故,佛心亦遍,一切生衆心性亦遍。譬如一室千燈,光光互遍,重重交攝,不相妨礙,是名「信理」以法界爲 理。

如此信已此下明願,則娑婆即自心所感之穢,而自心穢,理應厭離;極樂即自心所感之淨,而自心淨,理應欣求。

諸位同修,歡迎光臨佛音講堂聆聽彌陀法音:

我們學修淨土,當深信:「從是西方過十萬億佛土,有世界名曰極樂。」此是釋迦之真語、實語。故大師言:「實有極樂國在十萬億土外,最極清淨,不同莊生寓言。」能如是信,是爲「信事」。有事自有其理,故大師將「事、理」攝爲一對,顯事理無礙之義。

若以理言,西方雖在十萬億佛土外,亦不出心外;求生西方,亦非心外而求,以心本無內外故。若執自心爲內,西方爲外,則爲凡夫顛倒之見。

所謂「自心」、「我心」等,非指凡夫虛妄攀緣之心,乃指一切含靈本具之真心、佛性。極樂淨土,即此真心、佛性之顯現,以彌陀心淨,故其國土清淨,無有衆苦,故當欣求。而我今自心,顛倒迷惑,污穢不淨,故感得娑婆種種不如意事,而常受衆苦,故當厭離。

厭娑婆之穢,即棄捨虛妄不實之自心。此心污穢不堪,不可作爲出離之道,不可依憑,故當舍離。

欣極樂之淨,即欣慕彌陀已圓滿成就之功德。極樂種種莊嚴,能令一切衆生離苦得樂,圓證無上菩提,故當欣慕。

若能以萬德洪名而莊嚴自身,常稱佛名,即是舍穢取淨之徑路全修即性。一字不識、一文不知之輩,但能稱名求往,則欣厭自在其中,自然暗合道妙,得生彼國,所謂「即事持達理持」也。故淨土一法,不在知與不知、解與不解,但能執持名號,則一切事理盡在其中,非舍事而別有理。大師雖論事理,實則意在以理輔事,以除執理廢事之偏。

唸佛求生淨土,因往生而證無生,藉事而成就理,是淨土至極方便處。《彌陀經》處處言極樂莊嚴,顯淨土一法以信事爲本。若執理廢事,言極樂在自心中,即未知淨土一門「指方立相、全事即理」之深意。蓮池大師即破此偏執言:

著事而念能相繼,不虛入品之功;

執理而心實未明,反受落空之禍。

是故,善根淺薄之我等凡夫,寧可執事而老實唸佛,莫徒好於理而反遭落空之禍。

蕅益大師攝諸宗教理,廣釋「信」義,以收羣機。其事理、因果,多傍通途教理而論,欲攝他宗門人歸於淨土。然對淨土行者而言,當於「信自、信他」處着眼。深信佛願,一念迴心,決定得生,此即淨土信仰之心要。大師於後言:

信願莊嚴一聲阿彌陀佛,圓轉五濁,不涉施爲,唯信乃入,非思議所行境界。

能信於此,則「事理、因果」自攝其中。淨土一法「潛通佛智、暗合道妙」即在於此,故大師言:「持名一法,攝事理以無遺,統宗教而無外。」知此,則可安心稱名也。能安心稱名,則六信自然攝在其中。

細觀六信之釋,知前後互有潛通。如「信自」所言「一念迴心」,即攝「信他」義。「一念迴心」即是「因」,「決定往生」即攝「果」。一念迴心,即生極樂,即通「事」;迴心往生,光壽同佛,即顯自心性德,即攝「理」。

六信雖互攝,亦有主有從,以「信他」爲本,餘即是從。但得其本,則六信皆攝。其因果一對,要在信因。爲強化信因我今持名必得往生,而說信果他持名者已往生故。以有執理廢事者,故說信事,破其邪倒。以廢事之理,理亦不圓,故說圓理,破其偏執。故知事理一對,乃權宜之法,對待之藥。又所謂自他、因果自含事理,故知六信三對,含於自他、因果二對;二對又攝於信他信因中;此二信實爲一信,在彌陀果覺說爲「信他」,在衆生因心說爲「信因」,正是自他不二、果徹因源義。信他者:即信彌陀本誓,重願不虛;信因者:即信我今稱念,必得往生。故知六信,唯是信:稱名必得生(因),依佛本願故(他)。此即六信之根本。《要解》雖廣言六信,然自始至終,處處顯彰「信他」深義,於信因、信果、信事亦略有涉及,而於信自、信理處則彰之甚少,多巧攝理於事中,挽信自於信他中,故知六信歸極於一信:即信「一聲稱念,圓轉五濁」,信「無藉劬勞修證,但持名號,徑登不退。」簡言之,即信「稱名必生」也。故已修淨土者,但宜專稱佛名,深信「稱佛名號,必得往生」則足。其「事理、因果」亦自攝其中。若舍稱名而執於心性(信自)、理體(信理),反失根本,而有負大師廣釋信義之良苦用心。若未深歸淨土者,則可藉此六信以除疑,而安心稱名也。

善導大師論信心時,即拋開他宗理論,純依淨土宗旨,言機法兩種深信:

一者決定深信: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曠劫以來,常沒常流轉,無有出離之緣。

二者決定深信:彼阿彌陀佛四十八願攝受衆生,無疑無慮,乘彼願力,定得往生。

此兩種深信,簡潔明瞭,直顯淨宗心要,攝「機、法」於一體,實爲淨業行人之目足、指南。其義可與蕅益大師所言「信自、信他」互通,而其事理、因果,亦盡顯於「法」之深信中。

能深信「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則偷心自死,萬慮自息,自然一心歸命彌陀。

能深信「乘彼願力,定得往生」,則疑慮冰消,擔心自除,而一向專稱彌陀佛名。

具此「兩種深信」,自不會被一切流俗知見,異端邪說,及他宗之「異見、異學、別解、別行」等之所破壞,而自安心不動,盡形稱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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