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汕頭交警”微信公衆號每每曝光一些駕駛員酒後駕駛機動車時,露臉的大多是男性。

難道真如傳言所說,“交警查酒駕,查男不查女”?!

其實,這跟女性駕駛員受到“特殊照顧”壓根兒沾不上邊,只是和飲酒男性比女性多等原因有關。

交警蜀黍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爲,

是不分性別!

不分年齡的!

廣大女性駕駛員務必謹慎起來,切莫以爲可以靠着“性別”躲過交警執法……

最近的一起,是在10月9日。當天凌晨,交警金平大隊民警在轄區設卡夜查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爲。一名騎着摩托車的年輕女子接受了現場酒精吹氣檢測,結果爲39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而更令人喫驚的是,該女子不但酒駕,還無證駕駛。

目前,交警部門已依法將該女子送往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的處罰。

無獨有偶,就在這名女子被查獲的1天前,另一名女子也因醉駕被查。

47歲的湖北人肖某自2009年來到汕頭後,一直從事娛樂行業業務經理,今年3月份起,她開始在金砂路某娛樂城工作。

10月7日晚,肖某與往常一樣在娛樂城工作,而肖某的朋友王某正在該娛樂城某包廂內聚會。22時20分許,肖某也來到包廂參與聚會,興起之時,3瓶啤酒就下肚了。

10月8日凌晨0時35分許,結束聚會的肖某從娛樂城出發,駕駛一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準備回家。0時40分許,當其駕車沿金砂路自東向西行駛至金砂-汕樟路口金樟立交橋下時,被正在此處查處酒駕、醉駕違法行爲的交警金平大隊民警逮了個正着。民警現場對其進行酒精吹氣檢測,結果爲97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隨後,肖某被帶往附一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結果顯示,肖某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12毫克,涉嫌危險駕駛。

我平時遵紀守法,都非常注意,當晚我喝的酒也不算多,回家的路程又不太遠,以爲照這樣的狀態應該沒事纔開車出來,沒想到還是在回家路上被交警查到了,我現在非常後悔。”

——肖某

巧的是,這位肖某同樣也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

我最近有報考小汽車駕駛證但還沒有完成考試手續,至於摩托車駕駛證,本來打算去報考的,但還沒申報,目前沒有機動車駕駛證。”

——肖某

由於女性司機酒後駕駛行爲出現的概率較小,公衆容易形成“交警只查男司機,不查女司機”錯誤認知。但隨着女性司機的不斷增加和社會交往的擴大,這種違法現象時有發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酒駕一律嚴懲,女性司機從來就不具有免予檢查的“特權”。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酒後駕駛,害人害己。不論男性駕駛員還是女性駕駛員,都要提高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儘量少帶車參加聚會,可有效減少酒駕幾率;酒後必須請“代駕”或委託沒喝酒的朋友代爲駕駛;對身邊駕駛人履行監督、提醒、勸阻的義務;單位、集體等組織落實本行業駕駛人交通安全教育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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