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筆者向廣東鄰省(福建、江西、湖南、廣西、海南)交警進行求證,都被告知不認可廣東電子標誌,依舊還是看紙質交強險標誌,否則的話將會面臨記1分罰200元的處罰。不過對於廣東車主來說,以後就再也不用爲這個標誌心煩啦,因爲廣東從8月9日起,凡是廣東車牌的機動車不需要再黏貼交強險標誌,取而代替的是機動車電子保單。

說起交強險的標誌,我想各位車主肯定跟筆者一樣,心裏都是比較反感這個東西的。因爲這個標誌不但每年都要跑去領取一次,而且還要貼在車玻璃上。日積月累玻璃上越攢越多,等到想撕掉的時候卻發現粘得太緊,糊的前擋風亂七八糟非常難看,所以我相信大部分車主都對粘貼這個交強險標誌非常反感!

不過對於廣東車主來說,以後就再也不用爲這個標誌心煩啦,因爲廣東從8月9日起,凡是廣東車牌的機動車不需要再黏貼交強險標誌,取而代替的是機動車電子保單!

這是啥意思呢?這就意味着以後辦理上牌或者驗車業務的時候,不用再提供紙質的交強險保單,工作人員只需要傷亡就可以查到。而且在發生事故時,沒有帶保險單也不影響交警工作,交警只需要從後臺一查就輕鬆搞定,大大簡化了流程。

而且廣東車主以後在廣東購買交強險時,保險公司也不會再向投保人提供紙質標誌,保險公司會通過電子郵件、微信等方式向投保人推送信息,只要一個手機即可。

不過還是要提醒大家,雖然這個變化對於廣東車主來說確實是一個利好,但也要注意千萬別踩雷!因爲這個電子保單隻有廣東省纔會認,如果你出省的話那就不好意思了,該罰還是要罰!

也就是說如果廣東牌沒有貼交強險標誌的機動車開到了廣東周邊的省份,那當地交警一定是要進行處罰的!筆者向廣東鄰省(福建、江西、湖南、廣西、海南)交警進行求證,都被告知不認可廣東電子標誌,依舊還是看紙質交強險標誌,否則的話將會面臨記1分罰200元的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標誌或者補辦手續,處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分值》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一次記1分

這麼看來也就只有在廣東省內才能享受到這個福利,不過還是要提醒各位。中秋假期臨近,希望有計劃要出省並辦理了電子保單的朋友,還是要備好紙質保單,以免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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