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哪些人不能報考?對於第一次參加公務員考試的考生而言,瞭解國家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判斷自己能否報考是首先要做的事情。很多考生爲國考準備了那麼久,等到公告出來才發現沒有適合自己的崗位,不僅空歡喜一場也平白浪費了不少複習的時間和精力。所以在備考初期,考生除了按部就班複習外,對國家公務員考試的報考政策也應該清楚。小編參照2018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招錄公告,對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不能報考的人員進行介紹。

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哪些人不能報考?2018國考公告中明確寫明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爲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錄職位。

根據《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凡存在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爲招考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等可能影響公平公正情形的,報考人員均須迴避,不得報考該單位的職位。

此外,在公務員考試報名中,每個崗位也是有具體的招考條件的。你只有符合了崗位的報名條件,你纔可以報名這個崗位,這個大家在報名的時候,一定要仔細查看。別因爲不細心或是因爲一點小事影響了你的報考,最後無法考試,或是錄取,那都是天大的不幸,所以一定要了解清楚報考的條件,別到時候後悔。 更多公考資訊請查看:https://mudanjiang.offcn.com/ 公衆號請關注牡丹江中公教育(mdjoffcn)

數量關係解題技巧:盈虧法的巧用

盈虧法是數量關係部分較重要的一種方法,用盈虧法來解題,可以避免使用方程法,大大減少計算過程,在行測考試中節約時間。

那到底什麼叫盈虧法呢?其核心是多的量與少的量保持平衡的一種方法。那盈虧法又主要是來解決什麼題型呢?這就是這篇文章,我們主要要給同學們講解的內容。

盈虧法有三大應用,這篇文章我們介紹它的前兩種應用:

1.利用盈虧法求解平均數

2.利用盈虧法解決雞兔同籠問題

具體通過以下例題進行分析:

例1.小強在前三次的數學測驗中平均分爲88分,要想平均分達到90分以上,他第四次測驗至少要得多少分?

A.97分 B.92分 C.94分 D.96分

【答案】A。解析:

這道題是以“平均數”爲考點進行命題,大部分同學拿到這道題目,首先想到的應該是方程法,直接假設第四次測驗得分爲x,列出方程88*3+X>90*4,進而求出X的取值範圍,X>96,所以第四次測驗至少要得97分,選A。

毋庸置疑,這樣的做法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在考試中由於時間的緊迫性,我們既有保證做題的質量,更要考慮做題的效率。使用方程法解題,過程繁瑣,最關鍵是還要涉及到對方程的求解,所以我們應該尋求更好的方法。

本題利用盈虧法來進行求解,前三次的平均分爲88,若前四次的平均分要達到90分,發現前三次每一次的平均分均少2分,共少6分,而盈虧法的核心是多的量與少的量保持平衡,所以第四次的測評分就要在平均分90分的基礎上多6分,爲96分,這是前四次平均分達到90的情況,若要90分以上,自然第四次測驗至少爲97分,答案選A。

例2.籠子裏有若干只雞和兔。從上面數,有35個頭;從下面數,有94只腳。問雞和兔各有幾隻?

解析:這道題是以“雞兔同籠”爲考點進行命題,可將雞和兔的數量設爲未知數,建立方程進行求解。但同樣,若想快速“看”出答案,更好的求解方法便是利用盈虧。

①若求雞的數量,就假設全爲兔。一隻兔4只腳,應有140只腳,但實際只有94只腳,少46只腳,因只要有一隻雞的存在,就會少2只腳,所以雞的數量爲46÷2=23只。

②若求兔的數量,就假設全爲雞。一隻雞2只腳,應有70只腳,但實際有94只腳,多24只腳,因只要有一隻兔的存在,就會多2只腳,所以兔的數量爲24÷2=12只。

通過例2,我們不難發現解決“雞兔同籠”問題,利用盈虧法求解,需假設其對立面:

求雞假設全爲兔、求兔假設全爲雞。

綜上,利用盈虧法解決平均數、雞兔同籠問題大大提高了做題效率,是一種實用的做題方法。

在事業單位考試中,數字推理的考查仍然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對於大部分考生而言,常見的數字推理題目還是有思路能夠求解,但有一部分數字推理題目,如果只是從給出的數字本身找規律的話,可能無法求解。對於這類型的題目,我們其實可以把原數列中的數字進行一定的拆分,得到兩個或多個變形數列再找其變形數列的規律,從而得到原數列的規律;這就是數字的拆分。

我們常考查的數字拆分有以下幾類情況:

一、分數的拆分;

常見的分數,我們可以把原分數拆成分子和分母兩個部分;

例:16/27,8/9,4/3,2,( )

A.26/9 B.3 C.23/9 D.25/9答案:B

解析:把原數列中的分數拆分成分子與分母,分別得到16,8,4,2;和27,9,3,1。很明顯分子的規律是,後一項是前一項的1/2,下一項爲1,分母爲3的多次方,下一項爲3-1=1/3,所以原數列下一項爲1÷1/3=3,選擇B。

二、小數的拆分;

常見的小數,我們可以把原小數拆成整數和小數兩個部分;

例:2.01,3.04,5.09,7.16,11.25,( )

A.12.49 B.12.36 C.13.36 D.14.49答案:C

解析:把原數列中的小數拆分成整數和小數,分別得到2,3,5,7,11和01,04,09,16,25。很明顯整數的規律爲質數列,下一項爲13,小數的規律爲平方數數列,下一項爲36,所以整體下一項爲13.36,選擇C。

三、大數字的拆分;

對於大數字,我們可以把它各個位上數字,當作相互獨立或聯繫的多個數字;

例:256,269,286,302,( )

A.307 B.312 C.317 D.321答案:A

解析:把256拆成各個位數數字爲2,5,6,且2+5+6=11,256+11=269;把269拆成各個位數數字爲2,6,9,且2+6+9=17,269+17=286。依次類推把302拆成各個位數數字爲3,0,2,且3+0+2=5,所以下一項爲302+5=307,選擇A。

數字推理類題型在事業單位考試中屬於必考類型,除了對數字和基本數列敏感外,掌握必要的命題原則,也是快速突破數字推理的一種重要方法。這裏我們將對“原數列兩兩之間通過做差、做和、做商或者乘積形成新數列,新數列與原數列存在某種聯繫”這種類型的題。

例:7,2,3, 5,-1,-2,( )

A、6 B、8 C、10 D、15

解析:7,2,3, 5,-1,-2,( )兩兩做差形成新數列及,5,-1,-2,6,1,新數列從第1項開始與原數列往後錯3位相同,及新數列第1項與原數列的第4項相同,新數列的第2項爲原數列的第5項,新數列的第3項爲原數列第6項,依此類推新數列第4項6就應該爲原數列的第7項。

如例題所示:當原數列通過做差、做和、做商或者乘積形成新數列,新數列會與原數列錯位存在某種聯繫。之間聯繫主要分爲如下幾種類型。

1、原數列兩兩之間做差形成新數列,新數列與原數列錯位相等。

例1)1,4,5,9,14,( )

A,23 B,31 C,33 D,42

解析:選A。1,4,5,9,14,(23 )兩項做差形成新數列及3、1、4、5、(9)。新數列與原數列1,4,5,9,14錯1位相等,及新數列的第2項與原數列第1項相等。新數列的第3項與原數列第2項相等,以此類推。新數列第五項與原數列的第4項相同爲9,則括號裏面數值爲14+9=23。

例2)4,7,8,12,19,27,( )

A,29 B,31 C,37 D,46

解析:選C。4,7,8,12,19,27,(39)兩項做差形成新數列及3、1、4、7、8、(12)新數列與原數列4,7,8,12,19,27,(39)錯兩位相等,及新數列的第3項與原數列的第1項相同,新數列第4項與原數列第2項相同以此類推。新數列第6項應與原數列第4項相同爲12。則括號裏面數值爲12+27=39。

例3)3,-2,6,1,4,2,8,( )

A,-3 B,2 C,5 D,9

解析:選D。3,-2,6,1,4,2,8,(9)兩項做差形成新數列及-5、8、-5、3、-2、6、(1)新數列與原數列3,-2,6,1,4,2,8,(9)錯3位相等,及新數列第4項與原數列第1項相同。新數列第5項與原數列第2項相等,以此類推。新數列第8項應與原數列第5項相同爲1,則原數列第8項爲1+8=9。

注意:1.新數列與原數列錯位相等此類型,錯位項數多爲2項,3項。結合考情3項以上的錯位還未出現。

2、原數列除了兩兩做差形成新數列外也可通過做和、商、乘積形成新數列。只是真題常以做差爲主。

2、原數列原數列兩兩做差形成新數列,新數列與原數列成加和關係。

例1)2,4,7,8,11,17,( )

A,23 B,24 C,28 D,33

解析:選B。2,4,7,8,11,17,(24)兩項做形成新數列差及2、3、1、3、6,(7)。新數列加一與原數列2,4,7,8,11,17,( 24 )錯兩位相等。及新數列的第3項1加1等於2,與原數列第1項相同。新數列第4項3加1等於4,與原數列第2項相同。以此類推,新數列的第6項加1應該與原數列的第4項8相同,則新數列第6項爲8-1=7。則原數列第7項爲7+17=24。

例2)3,4,7,11,17,27,( )

A,39 B,42 C,54 D,63

解析:選B。3,4,7,11,17,27,( )兩項做差形成新數列及1, 3 ,4, 6,10,(15).新數列依次減1,2,3,4與原數列3,4,7,11,17,27,( )錯2位相等。及新數列的第3項4減1等於3,與原數列第1項相同。新數列第4項6減2等於4,與原數列第2項相同。新數列第5項10減3等於7,與原數列第3項相同以此類推,新數列的第6項減4應該與原數列的第4項11相同,則新數列第6項爲11+4=15。則原數列第7項爲27+15=42。

注:加和關係中新數列各項可以加、減相同常數也可以加、減一個基礎數列與原數列錯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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