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秦某因盜竊被取保候審,秦某朋友趙某開車接的秦某,並稱取保候審金是趙某替秦某繳納的,共計三萬餘元。並對秦某說:“知道你現在沒錢,你先幫我幹活,有了錢再還給我。”結果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趙某向秦某索要借款。秦某無錢還債,被趙某扇了一巴掌,不能忍受被人欺負的秦某逃離工廠躲了起來。趙某得知秦某沒了蹤影,更加惱火,通過朋友四處打聽秦某的信息。10月底,趙某得知秦某藏身芝罘區北島一間出租屋內,便叫着丈夫王某,帶着兩名“90後”李某和姜某開車前往秦某住處。王某一腳踹開房門,幾個人拿着木棍對秦某一頓猛打,並要求秦某立馬還錢,三萬改爲四萬。秦某稱:“先還一部分,然後找個工作掙錢了繼續還。”對方不依不饒,拿着酒瓶子朝秦某頭上砸去。鄰居聽到打鬥聲報了警,芝罘警方趕到現場將嫌疑人控制。

經審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趙某夥同犯罪嫌疑人王某、姜某、李某,因向秦某討要欠款,將秦某非法拘禁長達3小時,期間對秦某棍棒毆打、拳打腳踢,致其頭面部、後背等位置不同程度受傷。

目前,芝罘區法院對王某、李某、姜某進行了依法判決,判處王某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李某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姜某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趙某因非法拘禁已被芝罘區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網警提醒:市民討債不要走上違法道路,把人關起來討債一定是行不通的,要儘量通過使用法律武器來解決。

1.一旦出現民間借貸糾紛,一定要採取合法的方式方法,切勿盲目衝動,選擇用暴力方式或其他過激行爲向債務人施壓催款。否則,不但無法要回欠款,還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得不償失;

2.若行使債權無果,可先向公安機關報案,看其是否涉嫌非法集資;若不涉及此類犯罪,正確的做法是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3.找“追債公司”幫忙討要債務須謹慎。警方分析發現,因欠債引發的非法拘禁案大部分都是由債主委託追債公司引發的,一些公司以商務調查的名義,在各種網站打出“尋找逃逸債務人,調查債務人的隱蔽資產”、“幫您要回血汗錢”等種種廣告,開展債務追討業務,而使用的一些追債手段往往會觸犯法律,結果必然造成得不償失。

4.另外,市民遇到急事需要借款時,也應當通過合法渠道取得,例如到正規銀行部門辦理相關申請手續,切勿相信手機短信、各類報刊、網絡上刊登的無息貸款廣告。(來源:煙臺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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