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上一则“13岁小学女生肢解同学”的案件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有网友称该案件中,受害者父母不满判决结果,提出上诉。据此,官方给予了回应,称不存在”受害者父母不满判决结果,近日将公布终审判决”的情况。同时,官方也说明了一点,该案已在2012年的时候做出终审判决,并无再判的情况。同时,法院也指出一些媒体公布的照片与其无关,法院没有掌握相关照片,请相关媒体删除不实消息,并删除照片,以免触犯法律。

  让我们简单回顾下这起恶性案件,在12年4月份,广西某小学女学生小玲仅13岁,因妒忌心里作祟,她觉得班上另一个女同学小雅长得比她好看,而且还受班上同学欢迎,于是心生歹念,将其骗至家中玩耍。而趁小雅玩手机不注意的时候,小玲拿起木板凳将其砸晕。事后,由于担心事情败露,怕被老师和家长问责,于是小玲残忍地将小雅杀害并将其尸体肢解,手段极为残忍!

  而在班上同学和领居们的眼里,小玲和小雅平时相处非常融洽,而且两人感情很好,没想到出现这种事情。

  抛开这个事件来说,如今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节奏都大幅加快,因此很多家长在忙于赚钱的时候,都忽略了小孩子的身心健康教育,导致很多小孩子为所欲为,放人自我,久而久之,他们会受到同龄人或者年长的人影响,容易产生与年龄不相符的行为和心理动态,这时候如果家长没有发觉,很可能会小孩子会误入歧途但自己却没察觉。

  因此,笔者呼吁家长们在重视小孩子的物质需求同时,更要关心他们心理的发展动态,这样才能在某些不良苗头出现的时候,及时将其制止在摇篮中,正确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毕竟在小孩子阶段,他们的身心和性格还处于可塑造阶段,及时辅正和干预能起到不错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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