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的老百姓并没有像想象中的那样盼望拆迁,有的是不满意补偿,有的感觉自身种地惯了,到城市生活,没有一技之长,有的就是不愿离开熟悉的熟人社会,到城市谋生。于是,各种大家口中的钉子户。老百姓赖着不走,就真的不拆了吗?真的能够保住自家的房子和财产吗?

答案:这并不是最聪明的做法,房子是会被强拆的。

拆迁中,合法的拆迁只有一种,那就是申请司法强拆。

申请司法强拆是由行政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司法强制拆迁提交的材料:①拆迁人、委托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书、资质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拆迁公告;③拆迁许可证;④拆迁项目的计划规划、国土等部门批文;⑤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文本;⑥拆迁裁决程序的证据材料;⑦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过渡用房的基本情况。

征收方按照法律程序,先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如果被征收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采取任何措施,那么政府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同意后无论你的房屋合不合法,都可以依法将你的房屋强拆掉。这种情况有一个大前提,政府的征收程序必须合法,否则法院是不会准予强制执行的。

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后,还要将裁定送达被征收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应当在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关和被执行人,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议申请机关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征收与补偿活动顺利实施。”

具体的执行由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但是在实践中,政府往往直接拆房,以各种名义强拆,认定为违法建筑,认定为危房。更有偷拆、误拆的事件不断发生。被征收人,最好的方式不是干坐着,赖在屋里什么也不做。可以先和政府部门的人协商补偿,谈不成的情况下,最好赶紧找找律师。同时做好证据收集工作,这样也能在维权中做到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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